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58臺東縣池上鄉中山路101號
開標地點
958臺東縣池上鄉中山路101號2樓簡報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8臺東縣池上鄉中山路101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規定之廠商,即指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機關與本案委辦內容有關之專案服務(勞務類)之自然人、法人、機構或團體,並以具有辦理本案類似勞務規劃與執行經驗者尤佳。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廠商納稅證明3.投標廠商聲明書4.印章印模單及投標切結書5.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附加說明
(一)本案係屬補助計畫,如因廠商無法及時履約或其他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本機關無法向補助機關請領款項時,得終止本案之採購,將不給予廠商價金及任何賠償。(二)本案得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亦得以郵寄購領:郵購者請在信內書明採購名稱、份數(三份為限)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資)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本所購領,廠商郵購之匯票及郵資金額如不足者將退回,廠商無法即時投標時,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