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58臺東縣池上鄉中山路10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8臺東縣池上鄉中山路101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國內依法立案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須與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即須與照明設備製造或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或電器零售或電器承裝或能源技術服務等相關)。
(二)檢附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及相關營業項目證明文件。
2.廠商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影本。
3.有效之公會會員證影本。
4.最近一期或上一期有效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申報書收執聯。
5.投標廠商聲明書、印章印模單及投標切結書。
6.服務建議書一式7份。
7.燈具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BSMI)驗證登錄合格證書,包含CNS14335與CNS14115;提供LED性能檢測合格報告正本,性能檢測須符合技術規範第4點所列各項標準,本報告須由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可之CNS15437「輕鋼架天花板嵌入式LED燈具」檢測實驗室出具(須合於所附「燈具及設備規格審查表」所列標準)。
8.智慧照明控制系統提供系統規格書,控制系統需具備電表,規格書中需包含系統與電表之廠牌、型號及功能,規格書需加蓋公司章;智慧照明控制功能,說明書需加蓋公司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係屬補助計畫,如因廠商無法及時履約或其他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本機關無法向補助機關請領款項時,得終止本案之採購,將不給予廠商價金及任何賠償。
(二)本案得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亦得以郵寄購領:郵購者請在信內書明採購名稱、份數(三份為限)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資)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本所購領,廠商郵購之匯票及郵資金額如不足者將退回,廠商無法即時投標時,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三)本次為第2次招標,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不受3家廠商投標之限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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