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62臺東縣長濱鄉長濱村四鄰九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62臺東縣長濱鄉長濱村四鄰九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領有得提供本案採購標的相關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合法登記或設立營業證明文件之廠商,或得提供本案採購標的之自然人,無不良紀錄者(詳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 應附具證明文件: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1. 非以自然人名義投標者,請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公司設立證明文件。
2. 以自然人名義投標者,請檢附個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得派報之相關證明(如:派報相關公會證明,或聯合報系、中時報系、自由時報、蘋果日報其中一種報紙之經銷證明)。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四) 原住民投標廠商應另檢附有效期原住民廠商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售價:招標文件2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自截止投標期限內掛號郵寄,寄達長濱鄉(村)4鄰9號;或專人於本所上班時間內送達。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自截止投標期限內掛號郵寄,寄達地址(信箱)長濱郵政十號信箱,或專人於本所上班時間【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00分至12時00分,下午1時00分至5時00分】送達本所收發(郵戳為憑)。
押標金額度:無
決標方式:
一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二 採序位法評定。
1. 本案訂定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2. 本案採電子領標。
3. 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畫書者,改採限制性招標。
4. 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開標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5. 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6. 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9年11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收受異議之次日起3日內,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7. 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辦理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方式者,得於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低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其他:
1. 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2. 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證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政府採購/領標管理/電子領標下列印)俾利本所查驗。
3. 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
4. 本案採公開報價,如報價廠商未達三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價格相同者,必須比減價格時,未到場之廠商以視同放棄論。
5. 依「臺東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2項方式1: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廠商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標價經洽減後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者之情形,作成紀錄後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