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59臺東縣東河鄉東河村11鄰31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採現金繳納售價400元整,請至財政課繳費後,憑據至建設課領收標單。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9臺東縣東河鄉東河村11鄰311號或臺東縣東河鄉都蘭郵局第三號信箱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及丙級以上營造廠,並附有最近一期或上一期有效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新設立或最近一期無應納營業稅額者,為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網(http://web.pcc.gov.tw/)登入後逕行下載所需檔案;購取招標文件、圖說者,請於上班時間內持現金或匯票(註明受款人為東河鄉公所),逕向財政課購領,郵購者請將招標文件費(以郵局匯票註明受款人為東河鄉公所),限時掛號郵寄本所財政課購領(信封上應寫明工程名稱並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及貼足限時掛號郵資七十二元之A3回件大信封)(廠商應自行估計郵遞往返時間)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
電子領標者新台幣230元整(含手續費),現場領標及郵購者新台幣400元整。
其他
一、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二、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請持授權書正本)
四、餘詳「臺東縣東河鄉公所工程採購投標須知」。
五、履約保證金為得標金額百分之十。
六、「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為招標文件之一,並納入審查項目,請投標廠商依格式書寫完成後蓋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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