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65號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50,000元整,押標金抬頭請書寫-臺東市公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上列截止時間前郵寄台東郵政56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文櫃台戳印時間投遞。
履約期限
110年01月01日至110年12月31日或契約價金額度已滿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與本標案相關之廠商,如再利用機構應附再利用登記檢核及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證明文件、清除或處理業去化如為再利用機構或主管機關核可之掩埋場、焚化廠或其他處理場所等,需提供相關文件以資佐證。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納稅之證明文件。
其他
一、業務單位:清潔隊 承辦人:楊修維 電話: 089-322593
二、本公告刊登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招標資訊(網址:http://web.pcc.gov.tw),另函送洽辦機關。
三、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四、釋疑及異議專線電話:(089)343505轉243,傳真:(089)341037。
五、本案如有更正事項,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臺東市公所招標資訊系統更正公告欄。
六、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七、「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為招標文件之一,並納入審查項目,請投標廠商依格式書寫完成後蓋章。(免押標金請刪除本條)
八、本案如有更正並延後開標之處理方式:廠商於(更正前)所投之投標文件,經本所發包中心電話通知或傳真,如經廠商同意不領回,視同已投標,請勿重複投標,否則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3條第1項規定判為無效標。(餘詳更正公告之內容)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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