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於決標後兩年期限內辦理擴充、採購金額:600萬元、項目:107年吊橋檢測及步道設施維護委託技術服務-後續擴充。備註:擴充金額為本技術服務之採購金額內(與決標金額之差額);或數量項目為本招標文件及契約提及之服務,餘同原契約履約條件,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即雙方以公文書面相互確認相關事項),免召開議價會議。(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及97年1月28日工程企字第09700034290號函規定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財政處庫款支付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台幣5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詳附加說明)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121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
履約期限
通知日起執行各項工作期程,詳契約第七條及評選須知第伍點。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審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投標廠商須符合下類廠商之一: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2.技師事務所,餘詳評選須知第肆點廠商資格。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購領。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購領。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乙份新台幣50元整。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郵遞寄達「屏東縣政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每日辦公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三)、押標金、履約保證金:新台幣零元。
(四)、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
(五)、本案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之評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進行。
(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七)、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八)、工作期限:通知日起執行各項工作期程:1.本府通知開始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第一次目視檢測工作及資料建置/更新/修正,並於檢測工作完成後30日曆天內提送檢測初步報告書及工作執行計畫書,經本府核備後據以執行;2.現有吊橋監測系統維運,吊橋及周邊設施維護保養工作自本府通知開始日起1年(計365天)完成;3.自本府通知日起維護保養工作260日曆天內完成提列後續1年度所需維護工作經費需求表;4.維護期間期滿日起15日曆天提交總結報告書;餘詳契約及評選須知。
(九)、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邱小姐,電話:08-7320415轉6143:(08)7323224,餘如契約條款、評選及服務內容等相關疑義,請逕洽觀光傳播處觀光設施科黃勝賢先生,電話:08-7320415轉623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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