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106-0906-143-1 已決標公告

107-110年度恆春污水處理廠委託代操作維護工作

屏東縣政府 決標日:106/12/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長江龍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240,000
原始預算
$ 24,990,000
底價金額
$ 23,24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屏東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藍健榮先生
聯絡電話 (08)7344085
機關代碼 3.76.53
單位名稱 水利處下水道科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聯絡人 藍健榮先生
聯絡電話 (08)7344085
傳真號碼 (08)7323224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符合本案契約第三條第一項第(三)款要件者、期限:6個月、金額:4,165,000元。(數量為原契約所列履約項目,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支付者, 得以換約(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2. 符合本案契約第三條第四項要件者、期限:2年, 金額:16,660,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11/03
原公告日 106/10/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1/13 17:30
開標時間 106/11/14 09:3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12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分移交及執行二階段(詳如契約書第三條履約期限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內政部營建署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有能力承攬本案標的相關業之政府採購法第8條定義之廠商。 特定資格:檢附截至投標日前5年內曾承攬國內(外)污(廢)水處理廠(場)或水質淨化場或水資源回收廠(場或中心),單件(次)設計平均日處理水量達2,760 CMD或設計最大日處理水量達4,600 CMD或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1,499.4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新台幣2,499萬元以上(依契約規定為主)且實廠操作維護經驗達一年以上者,檢附採購單位之驗收(服務)證明或契約影本,契約無法判定處理水量者須檢附其他証明文件影本(國外實績須附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購領。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購領。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乙份新台幣50元整。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郵遞寄達「屏東縣政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每日辦公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三)、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百分之3。 (四)、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第52條第1項第3款(準用)規定辦理。 (五)、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之評選會時間另行通知。 (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七)、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九)、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林小姐 分機6142,餘如契約條款、評選及服務內容等相關疑義,請逕洽水利處水利處下水道科藍健榮先生,電話:08-7344085。 (十)、本案法定預算尚未通過,俟完成法定預算通過後再辦理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本案更正:標價清單原「單價分析表一、人事費第2、3、4、5、6、7款;六、廠區保全」須刪除後再增列「人事費:2.操作領班及數量1、3.操作及維護人員及數量4、4.水質及分析人員及數量1、5.行政人員及數量1」;另「單價分析表七、污泥及廢棄物清運(不含處理規費);八、截流站及相關設施巡查清淤暨操作維護費:九、操作管理費」需更正為「單價分析表六、污泥及廢棄物清運(不含處理規費);七、截流站及相關設施巡查清淤暨操作維護費:八、操作管理費」。 1.本採購依據政府採購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變更招標文件內容。 2.本採購案原訂領標及投標期限不予延長 3.已領標廠商得持原購領憑證至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換領本次更正部分之招標文件(已領電子領標者亦請於異動後重新辦理電子領標下載,未依更正文件投標者,得標後仍應依本內容辦理訂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_2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13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屏東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藍健榮先生
聯絡電話
(08)7344085
機關代碼
3.76.53
單位名稱
水利處下水道科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聯絡人
藍健榮先生
聯絡電話
(08)7344085
傳真號碼
(08)7323224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符合本案契約第三條第一項第(三)款要件者、期限:6個月、金額:4,165,000元。(數量為原契約所列履約項目,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支付者, 得以換約(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2. 符合本案契約第三條第四項要件者、期限:2年, 金額:16,660,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11/03
原公告日
106/10/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1/13 17:30
開標時間
106/11/14 09:3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12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分移交及執行二階段(詳如契約書第三條履約期限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內政部營建署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有能力承攬本案標的相關業之政府採購法第8條定義之廠商。 特定資格:檢附截至投標日前5年內曾承攬國內(外)污(廢)水處理廠(場)或水質淨化場或水資源回收廠(場或中心),單件(次)設計平均日處理水量達2,760 CMD或設計最大日處理水量達4,600 CMD或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1,499.4萬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新台幣2,499萬元以上(依契約規定為主)且實廠操作維護經驗達一年以上者,檢附採購單位之驗收(服務)證明或契約影本,契約無法判定處理水量者須檢附其他証明文件影本(國外實績須附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購領。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自備回郵大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政府)逕寄「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購領。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乙份新台幣50元整。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郵遞寄達「屏東縣政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每日辦公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三)、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百分之3。 (四)、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第52條第1項第3款(準用)規定辦理。 (五)、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之評選會時間另行通知。 (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七)、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九)、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林小姐 分機6142,餘如契約條款、評選及服務內容等相關疑義,請逕洽水利處水利處下水道科藍健榮先生,電話:08-7344085。 (十)、本案法定預算尚未通過,俟完成法定預算通過後再辦理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本案更正:標價清單原「單價分析表一、人事費第2、3、4、5、6、7款;六、廠區保全」須刪除後再增列「人事費:2.操作領班及數量1、3.操作及維護人員及數量4、4.水質及分析人員及數量1、5.行政人員及數量1」;另「單價分析表七、污泥及廢棄物清運(不含處理規費);八、截流站及相關設施巡查清淤暨操作維護費:九、操作管理費」需更正為「單價分析表六、污泥及廢棄物清運(不含處理規費);七、截流站及相關設施巡查清淤暨操作維護費:八、操作管理費」。 1.本採購依據政府採購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變更招標文件內容。 2.本採購案原訂領標及投標期限不予延長 3.已領標廠商得持原購領憑證至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換領本次更正部分之招標文件(已領電子領標者亦請於異動後重新辦理電子領標下載,未依更正文件投標者,得標後仍應依本內容辦理訂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_2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13 17:3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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