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40,709,000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統包廠商完成三年試運轉後接續辦理屏東縣潮州鎮污水下水道系統水資源回收中心(第一期)12年委託操作(勞務類),擴充之金額新台幣184,905,000元。
詳投標須知第六十二點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污水下水道建設為國家建設發展之重要指標,屏東縣公共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普及整體污水處理率較低,目前潮州鎮108年度人口為53,831人,屬內政部營建署「污水下水道發展方案(98年版)」所列之污水下水道建設優先發展地區(第三類―水源保護區及人口五萬人以上之鄉、鎮、市地區),潮州水資中心搭配潮州鎮污水下水道系統管線及用戶階段工程管線,除了增加屏東污水接管處理率,亦可改善承受水體東港溪水質及提高潮州鎮居住環境品質。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行政處庶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台幣5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121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
履約期限
詳契約第7條,之設計應於決標之次日起60日內提出基本設計、180日提出細部設計,工程之設計及施工決標日之次日起910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要求
凡參與本計畫之廠商,必須為國內登記有案之法人、行號或符合公司法規設立之公司,並得依其所具有且符合本要求之資格採「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投標廠商及其工作團隊成員資格要求分為基本資格與特定資格,其規定如下。
1.基本資格
(1)廠商資格統包商資格應涵蓋綜合營造業、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及電器承裝業廠商。
A.單獨投標:廠商同時具下列(A)及(B)資格,則可單獨投標。
(A)E101011甲等綜合營造業或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B)E601010甲級電器承裝業
B.異業共同投標廠商(依統包實施辦法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共同投標須推舉其成員之一為代表廠商。採共同投標之廠商,應另簽署「共同投標協議書」並載明其分別主辦事項之金額。
(二)投標廠商特定資格要求
依採購法第三十六條之規定,特殊或巨額之採購,須由具有相當經驗、實績、人力、財力、設備等之廠商始能擔任,得另規定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
詳 「 投標廠商資格及證明文件補充說明」及「投標須知」。
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府行政處庶務科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止,依照「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處庶務科(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二、
其他
1.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繳納至「臺灣銀行屏東分行」,戶名:「屏東縣縣庫存款戶」,帳號:「017000000000」(並請於匯款單註明所投【標案名稱】及存入【屏東縣政府押標金專戶】等字樣);以金融機構支票、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屏東縣政府」為受款人。
2.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08)7337366,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8)7320415轉6691,傳真:(08)7323654。
3.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本府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4.本採購採2案合併招標,分別訂約方式辦理,係為「屏東縣潮州鎮污水下水道系統水資源回收中心(第一期)新建統包工程」提列預算金額為新臺幣4億8,578萬5,650元;「屏東縣潮州鎮污水下水道系統水資源回收中心(第一期)三年試運轉」提列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031萬6,650元,廠商於得標後須依該預算金額比例做各契約總價調整。
5.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邱小姐,電話:08-7320415轉6143,餘如契約條款、設計圖、施工規範(含補充規定)及估價單等相關疑義,請逕洽水利處下水道科陳俊衛先生,電話:08-7320415轉6835;傳真:(08)732813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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