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需求項目設計:
i. 入口大廳燈光與背牆調整:入口大廳之背牆,應需考量客家特色色彩學來配色,並考量高齡視覺功能性色彩的需求在界線處加深顏色或以高對比顏色提醒,並搭配基地周遭景觀。
ii. 地下室中庭鋪面及排水改善:兼具安全性、共融性、材質多元性、耐用性。
iii. 地下一層走道消防及設備管線包覆:應盡量加入自然材質元素如:沙、水、石、土、植物以作為包覆的表面材質並應考量日後維修需求。
iv. 高齡友善改善設施:如主要動線檢討大小高低地坪順平,必要的扶持設施及明確的CIS指標系統的強化等。
3. 本案應 運用色彩學配色,例如 考量 老人 視 覺之功能性色彩
的需求,於界線加深顏色或提高對比,並搭配建物周遭的景
觀特徵 。
4. 使用材質需 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相關安全認證 。
5. 材料 考量耐候性及耐用性,便利維護管理。
6. 設置 防滑、耐用地坪 設施、 及必要 休憩座椅,若涉及建築法規、
執照及簽證相關事宜悉由 乙方 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行政處庶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台幣5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121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21日曆天內全部完成,詳契約第7條
廠商資格摘要
本工程公開招標時投標廠商需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一)共同投標:本採購應由具備本點資格之廠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三家,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綜合營造業所佔比例不得低於75%,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建築師事務所所佔比例不得低於2%。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
1.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或室內裝修業(代表廠商)。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3.建築師事務所。
4.技師事務所
5.景觀、室內設計業
(二)單獨投標:本採購亦得由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惟該營造業本身需具備上列第(一)款第1目及第2目或第3目或第4目或第5目規定資格。
詳「投標須知」附錄1及附錄2之『投標廠商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及『共同投標須知』。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府行政處庶務科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止,依照「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處庶務科(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二、
其他
1.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08)7330825,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8)7320415轉6691,傳真:(08)7323654
2.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本府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3.有關投標、開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林小姐,餘如契約條款、設計圖、施工規範(含補充規定)及估價單或審標等相關疑義,請逕洽客家事務處文化保存科李先生,電話:08-7320415轉3933;傳真:(08) 7346304。
4.本案是否包括「瀝青混凝土鋪面」、「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級配粒料基層」、「級配粒料底層」或「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等可使用再生粒料之工作項目 仍視實際施工情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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