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93-1070202A1 已截止

屏東縣立圖書館整建及周邊入口景觀改善工程

屏東縣政府 公告日:107/03/09 截止日:107/03/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210,00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03/14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屏東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宣諠小姐
聯絡電話 (08)7227699#1037
機關代碼 3.76.53
單位名稱 文化處圖書資訊科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聯絡人 陳宣諠小姐
聯絡電話 (08)7227699#1037
傳真號碼 (08)722799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4,170,35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流標、廢標、終止或解除契約前已辦理公開閱覽,且重行招標增加金額未達查核金額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行政處庶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台幣5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14 17:30
開標時間 107/03/15 09:3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12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壹仟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開工日起42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巨額工程採購之決標原則是否已於招標前提報機關成立之採購審查小組審查
採最低標之理由 本案若以同質最低標辦理,未設異質審查分析使參與廠商得在機關期待之相近基礎下競標,若不幸因廠商素質差異過大而有低價競標(縱非屬標價偏低案件),而致個別廠商認知與表現差異造成履約標的之施工技術、品質低落或
廠商資格摘要 (一)本採購允許異業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必須符合以下資格:1.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且為代表廠商、2.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3.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4.甲等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 。(二)甲等營造業必須同時兼具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之資格得單獨投標。(三)個別成員廠商可具有二項以上業種資格,且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不具足上述第2目至第4目規定資格之各業種廠商者,允許採專業分包方式辦理。(四)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業務單位未納入考量
附加說明 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府行政處庶務科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止,依照「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處庶務科(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二、
其他 1.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繳交至臺灣銀行屏東分行(戶名:屏東縣縣庫存款戶,帳號:017000000000,並請於匯款單註明所投標案名稱及「存入屏東縣政府押標金專戶」等字樣);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或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屏東縣政府為受款人。 2.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08)7330825,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3.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4.本採購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依資格、規格與價格三段標進行,本招標公告所登載之開標時間及地點為資格標部分,如資格標審查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其規格標審查會時間及地點由本府工程主辦單位擇定後另行通知(餘詳【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作業廠商規格標審查須知】、【廠商規格審查須知】)。 5.「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或分開招標原則」所稱「水管、電氣」,僅限於水管工程及電氣工程,即一般工程實務上所慣稱之水電工程,公告所載明之「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34,170,350元」,其中不包括「空調工程」、「電梯工程」等其他工項。 6.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規格標除外)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洪先生(08-7320415轉6143),餘如契約條款、設計圖、施工規範(含補充規定)、估價單及規格標等相關疑義,請逕洽文化處圖書資訊科陳宣諠小姐,電話:08-7227699轉1037;傳真:(08)722799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14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屏東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宣諠小姐
聯絡電話
(08)7227699#1037
機關代碼
3.76.53
單位名稱
文化處圖書資訊科
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聯絡人
陳宣諠小姐
聯絡電話
(08)7227699#1037
傳真號碼
(08)7227991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4,170,350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流標、廢標、終止或解除契約前已辦理公開閱覽,且重行招標增加金額未達查核金額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行政處庶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台幣5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14 17:30
開標時間
107/03/15 09:3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12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壹仟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開工日起42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巨額工程採購之決標原則是否已於招標前提報機關成立之採購審查小組審查
採最低標之理由
本案若以同質最低標辦理,未設異質審查分析使參與廠商得在機關期待之相近基礎下競標,若不幸因廠商素質差異過大而有低價競標(縱非屬標價偏低案件),而致個別廠商認知與表現差異造成履約標的之施工技術、品質低落或
廠商資格摘要
(一)本採購允許異業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必須符合以下資格:1.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且為代表廠商、2.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3.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4.甲等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 。(二)甲等營造業必須同時兼具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之資格得單獨投標。(三)個別成員廠商可具有二項以上業種資格,且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不具足上述第2目至第4目規定資格之各業種廠商者,允許採專業分包方式辦理。(四)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業務單位未納入考量
附加說明
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府行政處庶務科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止,依照「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處庶務科(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二、
其他
1.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繳交至臺灣銀行屏東分行(戶名:屏東縣縣庫存款戶,帳號:017000000000,並請於匯款單註明所投標案名稱及「存入屏東縣政府押標金專戶」等字樣);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或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屏東縣政府為受款人。 2.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08)7330825,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3.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4.本採購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依資格、規格與價格三段標進行,本招標公告所登載之開標時間及地點為資格標部分,如資格標審查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其規格標審查會時間及地點由本府工程主辦單位擇定後另行通知(餘詳【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作業廠商規格標審查須知】、【廠商規格審查須知】)。 5.「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或分開招標原則」所稱「水管、電氣」,僅限於水管工程及電氣工程,即一般工程實務上所慣稱之水電工程,公告所載明之「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34,170,350元」,其中不包括「空調工程」、「電梯工程」等其他工項。 6.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規格標除外)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洪先生(08-7320415轉6143),餘如契約條款、設計圖、施工規範(含補充規定)、估價單及規格標等相關疑義,請逕洽文化處圖書資訊科陳宣諠小姐,電話:08-7227699轉1037;傳真:(08)722799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14 17:3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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