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屏東縣政府 |
|---|---|
| 機關代碼 | 3.76.53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工務處王文章先生 |
| 聯絡電話 | (08)7320415#3519 |
| 機關地址 |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
| 傳真號碼 | (08)733809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
|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 11,000,000元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9 教育部 |
| 補助金額 | 165,01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7/11/06 |
| 原公告日 | 107/10/3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1.整體作業時程:(1)決標後即由統包商進行設計與施工整合工作,可採分段設計,邊設計邊施工,藉由設計及施工併行作業縮短整體工期,屬重疊性作業方式。(2)依本團隊經驗及預定進度表,自評選統包、決標、基本設計、都市設計審議至建築執造開工,約需9個月。 2.工程品質:統包團隊涵蓋建築師、土建、機電廠商,可於設計階段即同步整合。 3.預算成本:(1)統包廠商依統包需求書提報設計方案及成果,經核定據以施作,且預算調整空間較彈性。除非機關需求調整,一般甚少增加額外工程經費。(2)預算控管較佳。 小結:分析進度、品質及經費成本各方面進行差異分析,本案採用統包發包方式辦理,應屬較佳方案。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3元 |
| 總計 | 73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屏東縣政府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行政處庶務科)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台幣5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7/11/12 17:30 |
| 開標時間 | 107/11/13 09:30 |
| 開標地點 |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121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陸佰貳拾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依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規定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符合以下所有資格條件:(1)甲等綜合營造業、(2)開業建築師、(3)甲級電器承裝業(電器承裝業為非必要之廠商資格)。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二) 本採購應由具備上開資格之廠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三家,並應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其中甲等綜合營造業所占比例不得低於75%,建築師事務所所占比例不得低於2%。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府行政處庶務科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止,依照「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市自由路527號本府行政處庶務科(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二、 |
| 其他 | 1.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繳交至臺灣銀行屏東分行(戶名:屏東縣縣庫存款戶,帳號:017000000000,並請於匯款單註明所投標案名稱及「存入屏東縣政府押標金專戶」等字樣);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或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屏東縣政府為受款人。 2.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08)7330825,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3.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4.本採購採一次開標、分階段審查。本招標公告所登載之開標時間及地點為資格標部分,如資格標審查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其最有利標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由本府工程主辦單位擇定後另行通知(餘詳【屏東縣政府投標評選(審)須知】)。 5.本案依「採購評選程序精進措施」作業階段1及「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經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詳見核定評選委員名冊) 6.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洪先生(08-7320415轉6143),餘如契約條款、設計圖、施工規範(含補充規定)及估價單等相關疑義,請逕洽工務處營建工程科顏君琳先生,電話:08-7320415轉3528;傳真:(08)7338094。 三、 |
| 更正內容及注意事項 | 1.本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第48條第1項第1款辦理變更招標文件內容:詳修正對照表。 2.本採購原定領標及投標期限:民國107年11月5日17時30分及開標時間民國107年11月6日09時30分,爰將領標及投標期限延後至民國107年11月12日17時30分及開標時間順延至民國107年11月13日09時30分。 3.已領標廠商得持原購領憑證至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換領本次更正之招標文件(光碟),已電子領標者亦請於異動後重新下載電子招標文件,未依更正文件投標者,得標後仍應依本次更正內容辦理訂約。 4.更正公告刊登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得於更正公告及延長等標期間由申領人攜帶本人身分證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需與投標廠商聲明書相符)至本府行政處採購品管科申請退還投標文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屏東縣政府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11/12 17: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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