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13屏東縣萬丹鄉四維村萬丹路二段5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六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資格:依法登記開業並得執行業務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廠商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如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開業
證書、執業執照等(工程技術顧問業另檢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文件:綜合所得稅繳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繳費收執聯。納稅證明得以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
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有效期限內之同業公會會員證。
4、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五、 本採購預算金額(不公告者免填;但特殊採購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5條第3項規定辦理者,應公開預算金額):本案工程總預算新台幣$8,008,000元整(包含施工工程費、空氣污染防制費、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費等),廠商投標價依據「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值(第一類五百萬元以下部分8.6%、超過500萬元至一千萬元以下8.0%)之折扣率計算後投標。本公告預算金額為預估金額
十四、 招標方式為: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
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四十九、 各種保證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無保證金者免填):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無押標金者免填):
戶名:屏東縣萬丹國民中學 匯款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萬丹分行(0065827) 帳號:582771309412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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