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截止投標
105/09/27 09: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5/09/29 09: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05/09/27 10: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05/09/29 09: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8)7772020#14.1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13屏東縣萬丹鄉四維村萬丹路二段5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前例(104年)版本製作
廠商資格摘要
六十四、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2)有效期限內納稅證明且無不良紀錄者。(3)需求規範應備之證明文件(1.交通部頒發之乙種以上旅行業執照2.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3.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證協會會員證)(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七十七、 全份招標文件包括:(可複選;刊登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本案招標公告為招標文
件之一部份,不另檢附)
▓(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2)投標須知。
▓(3)投標標價清單。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需求表。
▓(6)投標規範。
▓(7)通用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0825、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27 09: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5/09/29 09:00截止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