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 主題特色及創意
(1) 活化校園閒置空間。
(2) 建立客家意象之建築立面。
(3) 提供產業特色推廣基地,利於居民使用,強化客庄風貌整體性。
2. 地區環境景觀資源運用情形
(1) 有效率用校園的閒置空間 校園偏僻角落傳承客家藝術,
(2) 長期提供生活文化交流舞台。
(3) 開放校園提供社區生活交流場地。
(4) 提供客家文藝訓練及訓練之場地。
3. 與轄內上位計畫、建設方案、其他施政計畫相互關係
(1) 校園旁為親水公園,亦為湧泉發源地,進行農園生態植栽操作區,利於自然領域教學與課程操作學習。
(2) 基地為教育場所,增益推廣客家文化創意產業之聯結與學習。
(3) 多功能打造為屏東新埤產業交流中心完整 提供產業創新、展示教學、推廣之空間活動機能。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5屏東縣新埤鄉建功路190號
履約期限
正確期限詳統包工程契約附件(約111年4-5月前完成)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本採購之投標廠商應符合以下基本資格條件,惟得允許共同投標:
█(一)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應檢附下列文件影印本:
1. 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或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
2. 綜合營造業或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3. 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依投標須知規定文件代之。)
4. 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二)建築師事務所,應檢附下列文件影印本:
1.有效期限內之建築師開業證明。
2.納稅證明文件:上一年度或前年度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申報證明文件。
3.建築師同業公會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