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屏東縣三地門鄉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53.84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杜哲賢 |
| 聯絡電話 | (08)7991104#603 |
| 機關地址 | 901屏東縣三地門三地村中正路二段100號 |
| 傳真號碼 | (08)799282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擴充金額為9,000,000元,擴充期間以本案履約期間內為限。數量為原契約已有項目、新增項目及圖說或施工補充說明內標示為另期工程或類似字樣之部分;原契約已有項目者,得依原契約單價辦理;新增項目無契約單價者,依契約變更及議價程序辦理。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65 原住民族委員會 |
| 補助金額 | 105,013,286元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是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10/0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是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8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4元 |
| 總計 | 104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屏東縣三地門鄉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10/22 16:30 |
| 開標時間 | 115/10/23 10:00 |
| 開標地點 | 901屏東縣三地門三地村中正路二段100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5200000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01屏東縣三地門三地村中正路二段100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屏東縣三地門鄉(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390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須為依法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並得承攬本案工程金額及工程規模,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情形。應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有效之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金融機構信用證明、投標廠商聲明書及招標文件規定之其他文件。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 本案採評分及格最低標辦理,廠商履約能力、工程履歷、人力機具、施工品質、職業安全衛生及汛期風險應變等,已於施工計畫書審查項目及配分中評定,為避免過度限制競爭,爰不另訂履約能力特定資格。 |
| 附加說明 | 01.投標文件請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一樓收發室;收件時間為本所上班日08時00分至16時30分,逾期送達者不予受理。 02.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03.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並依招標文件規定分別檢附資格文件、規格文件、施工計畫書、價格文件及其他應備文件。 04.本案採公開招標並以評分及格最低標方式辦理,投標廠商資格及規格文件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施工計畫書等審查項目經審查達招標文件所定及格分數以上者,始開啟價格標;後續價格標開標、比減價及決標程序,依政府採購法及本案招標文件規定辦理。 05.開標日期或截止收件日期如遇颱風、天然災害或其他事由,經主管機關宣布停止上班時,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辦理;如機關另有公告者,依公告內容辦理。 06.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屏東縣三地門鄉公所建設課。電話:(08)7991104轉603;傳真:(08)7992823。 07.相關投標規定及本公告未盡事宜,請詳閱投標須知、投標補充說明、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須知、施工規範、設計圖說及其他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詢承辦單位。 08.投標廠商如未派員出席開標、審查會議或後續比減價等程序,視同放棄現場說明、答詢或比減價之權利;惟其投標文件之審查及後續處理,仍依政府採購法及本案招標文件規定辦理。 09.每家廠商進入開標或審查會場人數以3人為限,並應配合本所現場管理及相關作業規定。 10.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本案投標文件及補充說明辦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屏東縣三地門鄉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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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屏東縣三地門鄉公所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