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01屏東縣三地門三地村中正路二段100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所2樓會議室(屆時如因故調整,由承辦人轉知)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1屏東縣三地門三地村中正路二段10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基本資格:經政府登記合格得供售或派送報紙之相關廠商。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
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為個人請檢附個人身分證。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證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標單正本。
5.切結書1正本(投標廠商,投標時檢附。)
6.原住民廠商(含原住民勞動合作社)(如非原住民廠商免附)之營業項目如列有可供 應本採購項目時,請檢附:
(1)營利事業登記或立案證明。
(2)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其負責人為原住民,且原住民社員、會員、理監事、董監事及股東之人數,達百分之八十以上、原住民合作社社員達百分之八十以上,經所在地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出具有效期間六個月內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三地門鄉公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