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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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18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屏東縣春日鄉公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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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代碼 | 3.76.53.81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邱小姐 |
| 聯絡電話 | (08)8782145#314 |
| 機關地址 | 942屏東縣春日鄉春日村春日路322號 |
| 傳真號碼 | (08)878155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擴充項目:得包括原契約已有項目、新增項目及圖說或補充說明內標示為另期工程或類似字樣之部份。 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上限:簽辦擴充期間為履約期限或1年內;擴充金額為179萬2,000元。 採購金額:新臺幣 358萬4,000元整。 原契約已有後續擴充項目之價格,比照原契約單價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或變更議訂程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如無,後續擴充項目價格依循議價程序辦理。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09/1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屏東縣春日鄉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942屏東縣春日鄉春日村春日路322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台幣150元整,郵購者須附加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09/23 17:3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4/09/24 17:30截止投標) |
| 開標時間 | 114/09/24 09: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4/09/24 17:3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8)8782145#314)) |
| 開標地點 | 942屏東縣春日鄉春日村春日路322號二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8萬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42屏東縣春日鄉春日村春日路322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屏東縣春日鄉(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限期內或執行金額約達本契約第3條第一項第一款載明約預估採購金額上限且無法交辦工作項目時。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因個案考量工期及預算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符合以下資格條件之一者:1.本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E102011、2.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親自購領:於上班時間內逕向本公所購領。通訊購領:自備回郵大 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票)新台幣37元,連同文件費(限郵政匯票註明受款人為「屏東縣春日鄉公所」)逕寄「94249屏東縣春日鄉春日村春日路322號」屏東縣春日鄉公所購領(請註明標的名稱,並自行計算郵遞時間)。 2.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 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招標文件費(光碟片):新台幣150元整。 (二)、收受投標文件方式及地點: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屏東縣春日鄉公所社會及行政課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屏東縣春日鄉公所社會及行政課。(三)、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繳交至臺灣土地銀行枋寮分行(戶名:屏東縣春日鄉公所保管金,帳號:126-058-00252-0,並請於匯款單註明所投標案名稱及「存入屏東縣春日鄉公所押標金專戶」等字樣);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或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屏東縣春日鄉公所」為受款人。 (四)、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府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 該日之次辦公日。 (五)、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 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六)、有關投標、開標、審標或招標文件等相關疑義洽詢屏東縣春日鄉公所財經課邱小姐電話:08-8782145轉314;傳真:(08) 8781550。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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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屏東縣春日鄉公所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