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屏東縣春日鄉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53.81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柳育誠 |
| 聯絡電話 | (08)8782145#35 |
| 機關地址 | 942屏東縣春日鄉春日村春日路322號 |
| 傳真號碼 | (08)878155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擴充期間為履約期限或1年內;擴充金額為採購金額與決標金額差額; 數量為原契約已有項目或招標文件標示另期工程或類似字樣之部份;後續擴充項目之價格比照原契約單價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或變更議訂程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餘詳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說明)。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76.53 屏東縣政府 |
|---|---|
| 補助金額 | 448,181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1/0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屏東縣春日鄉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942屏東縣春日鄉春日村春日路322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台幣15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1/14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11/15 09:30 |
| 開標地點 | 942屏東縣春日鄉春日村春日路322號(本所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本所行政課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所行政課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屏東縣春日鄉(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於訂約日10內起開工,開工日起40日曆天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符合以下資格條件之一者:1.本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E102011、2.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所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止,依照「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縣春日鄉春日村春日路322號本所行政課(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二、 |
| 其他 | 1.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繳交至臺灣土地銀行枋寮分行(戶名:屏東縣春日鄉公所保管金,帳號:126-058-00252-0,並請於匯款單註明所投標案名稱及「存入屏東縣春日鄉公所押標金專戶」等字樣);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或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屏東縣春日鄉公所為受款人。 2.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本所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4.本案契約價金之給付,俟補助款入庫後再予撥付(若有估驗款亦同) 5.本案核准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餘詳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說明)。 6.本案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機關辦理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其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下稱未達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採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者,採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屏東縣春日鄉公所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0825、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1/14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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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屏東縣春日鄉公所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