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21屏東縣泰武鄉屏東縣泰武鄉佳平村169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21屏東縣泰武鄉屏東縣泰武鄉佳平村16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收發櫃檯,於截止期限內郵寄或親送。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為原住民廠商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同時開放原住民與一般廠商投標,並依規定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仍超過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3條規定辦理。
2.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辦法第3條規定,第一次公告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改採限制性招標。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投標須知第60條及廠商資格證件審查表。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投標須知第60條及廠商資格證件審查表。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投標須知第60條及廠商資格證件審查表。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投標須知第60條及廠商資格證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郵購或親領者請於截標日前本所上班時間內洽本所收發櫃檯(地址:屏東縣泰武鄉佳平村169號)。2.電子領標者請依相關規定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上網購領。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每份新台幣壹百元。郵購者請將回郵郵資(伍拾元)、信封及文件費,以限時掛號匯寄本所收發室(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文件往返時間申購人自行考量。
其他
(1)本案於開標時辦理廠商資格審查,符合資格投標廠商始可進入評審。(2)廠商之投標文件及企劃書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秘書室。(3)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所財建課,電話:(08)7832435。本所政風室,電話:(08)7832435,傳真:(08)7834097。(4)餘詳招標公告及甄選須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