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21屏東縣泰武鄉屏東縣泰武鄉佳平村169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係屬公告金額以上之委託專業服務,其項目及內容明確,故擬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並於「公開評選」後,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與優勝廠商辦理議價、簽約及後續委託事宜。
後續擴充期限:110年 12月 15日。金額:320萬元整。
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百分之三,俟驗收合格後無息發還。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收發櫃檯,於截止期限內郵寄或親送。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110年12月15日內完成工作。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國內各大專院校、公立研究機(關)構、或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機構、公會、協會、學會、財團法人機構之法人團體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資訊服務之自然人,未受停權處分者。
(二) 為營利事業機構者,需檢附信用證明、納稅證明及登記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站(網址:http://gcis.nat.gov.tw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之登記資料列印後,加蓋公司章,負舉證之責。
(三) 如為非營利之法人團體,須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立案登記證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公立研究機(關)構及大專院校,需檢附授權書或公函。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請依相關規定上網購領。
其他
1.投標文件於截止期限內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所收發櫃檯。
2.標單、標價清單應填寫清楚,若有塗改應加蓋印章(未規定寄回者除外),否則無效。
3.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它天然災害)並經政府或屏東縣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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