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21屏東縣泰武鄉佳平村16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每份新台幣壹百元。郵購者請將回郵郵資(伍拾元)、信封及文件費,以限時掛號匯寄本所秘書室(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文件往返時間申購人自行考量。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收發櫃檯,於截止期限內可親送或郵寄。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郵購或親領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本所上班時間內洽本所收發櫃檯(地址:屏東縣泰武鄉佳平村169號)。2.電子領標者請依相關規定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上網購領。
其他
(1)為維護工程品質,本工作施工期間技術顧問機構需派員常駐工地監工並於施工時間每日至本所簽到簽退,違者依規定移送上級主管機關逞處,技術顧問機構不得提出異議。(2)廠商之投標文件及服務建議書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秘書室。(3)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所財建課,電話:(08)7832435。本所政風室,電話:(08)7832435,傳真:(08)7834097。(4)開標時間為暫訂時間,若有變動將另行通知。(5)餘詳招標公告及甄選須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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