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資格摘要
一、經合法登記且非採購法第103不得參與投標廠商。
二、營利事業登記證(其營利是登記營利業項目列有(報紙出版業),(報紙批發業),(書籍,文具零售業)或得以經銷或販售報紙(若無者須提所需報紙種類之報社所發之經銷證明),若屬個人須提供所需報紙種類之報社所發之經銷證明,當年度派報業職業工會會員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使得提出申訴。
1.招標文件請於上班時(0800-1700)親自送交本所一樓收發室或是以郵寄方式寄達,截止投標及開標如遇颱風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
2.相關投標規定及本公告未盡事宜,請參閱投標須知內容或於上班時間以電話詢問承辦人。
3.親購者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應即要求補正,通訊領標者應於開標一日前至原購領機關更正,否則所投標單視為無效;書面招標文件,光碟片每份新台幣80元(若光碟有毀損,請於截標期限前至本所要求更換)。
4.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5.招標文件每人每份限購3份。
6.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回答本所行政室服務櫃臺。
7.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所民政課,電話:(08)7992009轉29,傳真:(08)7991031。
8.檢舉受理單位:本所政風室,電話:(08)7992009轉13,傳真:(08)7991031。
9.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宣布停止上班時,則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及開標。
10.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投標文件及補充說明辦理。
11.開標當日即辦理議價(減價)程序,未到之廠商即放棄該議價資格。
12.投標廠商未到場,視同放棄比減價之權利。
13.每家廠商進入開標室人數限定為2人以下。
14.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即為不合格標。
15.不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16.本採購案位於原住民地區,依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先就原住民廠商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標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做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決標。
17.經公告結果,遞送正式文件之廠商未達3家者,經主管機關或其授權人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18.倘若改埰限制性招標,議價時間另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