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47屏東縣滿州鄉滿州村中山路4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參佰元整,電子領標者請線上付款、親購或郵購者請以現金或匯票(抬頭:滿州鄉公所)付款。
開標地點
947屏東縣滿州鄉滿州村中山路43號二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47屏東縣滿州鄉滿州村中山路43號一樓總務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須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規定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營(執)業範圍應包含提供土木科別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等服務,足以提供技師簽證,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二、特定資格: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購:於上班時間向財政課繳費,憑收據向本所總務室領件。
2、郵購:備妥匯票型式文件費及貼足100元郵資大型回郵信封並書明標日名稱逕寄本所總務室。(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採用HiNet預付式儲值卡或易上網e金卡繳費,完成繳費後,請自行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其他
1、投標廠商請詳閱投標須知,文件不齊或逾時投標請自行負責。
2、本委託技術服務案預估委託各案工程總建造費用上限為新台幣9500萬元整(決標5家,每家上限為新台幣1900萬元),其服務費用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附表二、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建造費用級距費率百分比上限採下列百分比計價:500萬元以下部分:10.5% 、超過500萬元至1000 萬元部分(10%)、超過1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8.9%),請依各級距分別報價、勿使用折扣率報價,且各級距標價不得超過所訂上限,否則視為無效標。
3、招標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廠商投標文件一併放入外標封內,開標後先進行資格標審查,資格符合者擇日進行服務建議書評選。
4、決標方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與評選優勝廠商依序位辦理議價(決標家數5家)。
5、廠商服務建議書1式8份,內容依評選標準順序編列書寫。
6、投標單等應填寫清楚,且若有塗改處應加蓋印章。
7、因天然災害停止上班,截標及開標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原訂時間。
8、「投標廠商委託代理授權書」請勿裝入投標封內,投標廠商若由代理人出席,則應填寫並出示本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代理人請勿自行填寫授權書。
9、本所得將不良廠商列為拒絕往來戶,並提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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