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68 已截止

滿州鄉納骨塔興建工程統包案

屏東縣滿州鄉公所 公告日:105/10/18 截止日:105/11/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79,460,855

押標金
$ 2,0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5/11/04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屏東縣滿州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3.7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宗佑
聯絡電話 (08)8801105#607
機關代碼 3.76.53.74
單位名稱 屏東縣滿州鄉公所
機關地址 947屏東縣滿州鄉滿州村中山路43號
聯絡人 蔡宗佑
聯絡電話 (08)8801105#607
傳真號碼 (08)880285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5,8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核准文號 滿鄉建字10531272100號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採適用最有利標方式決標,標的物所能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皆能較一般低價決標之工程有較佳之選擇性。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滿州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47屏東縣滿州鄉滿州村中山路4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3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4 17:00
開標時間 105/11/07 10:00
開標地點 947屏東縣滿州鄉滿州村中山路4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47屏東縣滿州鄉滿州村中山路4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滿州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550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符合以下之資格: (一)本標案所稱之統包廠商,係指經政府核准設立符合「統包實施辦法」第4條第1款規定之可提供細部設計及施工之廠商,具備本採購案所需之設計與施工等服務經驗者,不同性質之廠商,以共同投標之方式參與甄選。 (二)本案依共同投標辦法第2條第2款,係異業廠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之廠商需為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建築師事務所、技術顧問公司(需檢附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與甲等以上之營造廠商及甲級水電承裝業,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以3家為上限。且本案之主持人並須具建築師證書者。(依政府採購法「共同投標辦法」規定辦理)。 (三)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下列各項情事之公民營廠商或機構(機),不得參與本工程之投標以及成為協力廠商: 1. 受停業處分者。 2. 「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者。 3.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者。 (四)共同投標者須符合共同投標相關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親購:於上班時間向財政課繳費,憑收據向本所總務室領件。 2、郵購:備妥匯票型式文件費及貼足100元郵資大型回郵信封並書明標日名稱逕寄本所總務室。(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採用HiNet預付式儲值卡或易上網e金卡繳費,完成繳費後,請自行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參佰元 整之現金或匯票(抬頭:滿州鄉公所) 。
押標金額度_2 200萬元。
其他 01、本工程保固期限結構物設為叁年、非結構物設為壹年。 02、標單置入標單封內。 03、標單封及相關文件置入外標封內。 04、投標廠商請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文件不齊或逾時投標請自行負責。 05、工程內容查詢請洽工程業務單位,餘詳工程投標須知及施工說明書。 06、檢舉專線:(08)7335620 傳真專線:(08)7323654 檢舉信箱:20-6號信箱。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23657、7320415轉620、傳真:(08)7326893。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屏東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8)7368888 檢舉信箱: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屏東縣滿州鄉公所政風單位電話:(08)8801105轉701。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07、因天然災害停止上班,截標及開標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原訂時間。 08、本所得將不良廠商列為拒絕往來戶,並提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滿州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3.74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宗佑
聯絡電話
(08)8801105#607
機關代碼
3.76.53.74
單位名稱
屏東縣滿州鄉公所
機關地址
947屏東縣滿州鄉滿州村中山路43號
聯絡人
蔡宗佑
聯絡電話
(08)8801105#607
傳真號碼
(08)8802851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5,8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核准文號
滿鄉建字10531272100號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採適用最有利標方式決標,標的物所能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皆能較一般低價決標之工程有較佳之選擇性。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滿州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47屏東縣滿州鄉滿州村中山路4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3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4 17:00
開標時間
105/11/07 10:00
開標地點
947屏東縣滿州鄉滿州村中山路4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47屏東縣滿州鄉滿州村中山路4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滿州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550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符合以下之資格: (一)本標案所稱之統包廠商,係指經政府核准設立符合「統包實施辦法」第4條第1款規定之可提供細部設計及施工之廠商,具備本採購案所需之設計與施工等服務經驗者,不同性質之廠商,以共同投標之方式參與甄選。 (二)本案依共同投標辦法第2條第2款,係異業廠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之廠商需為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建築師事務所、技術顧問公司(需檢附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與甲等以上之營造廠商及甲級水電承裝業,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以3家為上限。且本案之主持人並須具建築師證書者。(依政府採購法「共同投標辦法」規定辦理)。 (三)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下列各項情事之公民營廠商或機構(機),不得參與本工程之投標以及成為協力廠商: 1. 受停業處分者。 2. 「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者。 3.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者。 (四)共同投標者須符合共同投標相關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親購:於上班時間向財政課繳費,憑收據向本所總務室領件。 2、郵購:備妥匯票型式文件費及貼足100元郵資大型回郵信封並書明標日名稱逕寄本所總務室。(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採用HiNet預付式儲值卡或易上網e金卡繳費,完成繳費後,請自行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參佰元 整之現金或匯票(抬頭:滿州鄉公所) 。
押標金額度_2
200萬元。
其他
01、本工程保固期限結構物設為叁年、非結構物設為壹年。 02、標單置入標單封內。 03、標單封及相關文件置入外標封內。 04、投標廠商請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文件不齊或逾時投標請自行負責。 05、工程內容查詢請洽工程業務單位,餘詳工程投標須知及施工說明書。 06、檢舉專線:(08)7335620 傳真專線:(08)7323654 檢舉信箱:20-6號信箱。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23657、7320415轉620、傳真:(08)7326893。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屏東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8)7368888 檢舉信箱: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屏東縣滿州鄉公所政風單位電話:(08)8801105轉701。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07、因天然災害停止上班,截標及開標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原訂時間。 08、本所得將不良廠商列為拒絕往來戶,並提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滿州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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