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53.7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何忠信 |
| 聯絡電話 | (08)8612501#109 |
| 機關代碼 | 3.76.53.72 |
| 單位名稱 |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 |
| 機關地址 | 929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
| 聯絡人 | 何忠信 |
| 聯絡電話 | (08)8612501#109 |
| 傳真號碼 | (08)861281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後續擴充計畫名稱:『107-琉球鄉倉儲式資源永續再生廠營運維護及一般廢棄物轉運處理計畫』後續擴充,金額:新台幣214萬716元,本計畫預計執行期限為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運輸數量為2,050公噸。惟本契約期滿屆期時,若甲方無法於107年12月31日前完成108年度之清除處理發包相關作業,或已達契約轉運數量2,050公噸,甲方得有3個月之緊急採購權利,其委託操作管理費仍按原契約計價以實際轉運數量核算支給,惟擴充期限不得逾越108年4月1日。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76.53 屏東縣政府 |
| 補助金額 | 8,560,374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06/12/20 |
| 原公告日 | 106/12/1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0元 |
| 總計 | 23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929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台幣300元整,現金。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7/01/04 17:30 |
| 開標時間 | 107/01/05 10:00 |
| 開標地點 | 929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肆拾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29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契約簽訂日起至勞務契約規定工作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完成決算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符合本採購標的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廠商。(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所秘書室總務人員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通訓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 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請。(請檢附文件費用、限時掛號回郵郵資及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一信封)。通訊領購郵寄至本所郵件之收件人請書名「陳宏瑋先生」。 地點: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工 本 費:招標文件費新台幣300元,購圖費新台幣100元,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120元。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掛號或快遞郵遞寄達第三號屏東縣琉球鄉公所投標專用信箱或上 班時間內親自送達屏東縣琉球鄉公所總務﹝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三﹞押標金額度:新台幣肆拾萬元整(以現金繳納者,繳納處所為「屏東縣琉球鄉公所財政課」)。 ﹝四﹞決標方式: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及第53條規定決標。 ﹝五﹞受理疑義、異議:本所清潔隊,連絡電話:(08)8612501-110,傳真(08)8613855,地址: 同招標機關。受理申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30、87897523。受理檢舉: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信箱號碼:新店郵政第60000號信箱;屏東縣調查站,電話(08)7368888,信箱號碼:屏東郵政60000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02)23146970傳真(02)23894940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08-7320415-620傳真(08)7326893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六)投標截止日及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縣府宣布停止上班時(或交通船停航時),則延至下一個上班日(或交通船復航日)舉行。 (七) 依工程會96年11月19日工程企字第09600446460號函釋例,倘招標文件已載明「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廠商未到場時,即視同放棄,無需另為通知。 【其他】本案經費為上級機關補助經費,俟上級機關核撥經費後方可撥款予廠商,請 參與投標廠商自行評估財力,在上級機關補助款未核撥前或年度預算保留期 間,本所不負延遲付款期間之利息及損失補償。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01/04 17: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