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4屏東縣崁頂鄉崁頂村中正路23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機關簽約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5工作天內陸續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不受物價波動影響去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營業項目有具備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機械安裝業(E60401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CC01990)、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等其中一項符合之合法登記公司,未受停業處分者。
(二) 證明文件〔影本〕:
1、加入同等公會之有效公會會員證。
2、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
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理由充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
證明者, 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
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
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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