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11屏東縣竹田鄉竹田村中正路12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台幣25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11屏東縣竹田鄉竹田村中正路123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基本資格:依法得承攬人行步道工程類設計監造技術服務之
■(1)技師事務所。
■(2)建築師事務所。
■(3)技術顧問機構。
■(4)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廠商證明文件:
■(1)事務所須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書);
→機構須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書)及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
→公司須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書)及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
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
在其網路下載)。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
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
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4)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附加說明
(一)廠商基本資格:依法得承攬人行步道工程類設計監造技術服務之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技術顧問機構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詳參投標須知第64點。
(二)本案係「竹田鄉中正路人本計畫區人行步道空間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其計畫總預算上限為新臺幣2,386萬4,000元、勞務費上限為新臺幣194萬8,448元,詳參投標須知第6點。
(三)全份招標文件包括:
(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2)投標須知。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契約條款。
(5)評選須知。
(6)評選方案。
(7)工程相關資料。
廠商皆應詳閱。如有違反上列文件規定致失資格者,廠商不得異議。
(四)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之評選會時間另行通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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