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廣濟路26號(行政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必購招標文件新台幣200元整
開標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廣濟路26號(2F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12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廣濟路26號(收發)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8年3月10日活動結束止
廠商資格摘要
立案之公司、行號且有能力執行本案標的之相關業者。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所行政室繳納文件費後領取。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廣濟路二十六號本所行政室收(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1工本費:必購招標文件新台幣貳佰元。2郵購者請自備大信封,填寫收信人姓名、住址附上限時掛號費郵資七十元郵票。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內埔郵局第二號內埔鄉公所投標專用信箱或上班時間內親自送達內埔鄉公所收發。
三.決標方式:準用最有利標,固定金額,經公開評選,由評選委員過半數同意為最優勝廠商,依優勝序位議價(約)式辦理。(投標廠商如報價超過預算金額,視同不合格標)
四.投標時應附10份企劃書,評選時間另行通知。請投標廠商提前到場準備簡報之設備,並參與評選會議及作企劃書內容解說。
五.如遇颱風期間,屏東縣政府宣佈當日停止上班,開標及評選日則順延至其次一辦公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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