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期限前郵寄或專人送至本所 秘書室 收受
廠商資格摘要
建築師、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或營業項目及代碼為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之公司或行號。
投標廠商需已取得「市區道路無障礙講習結業證書」
領標方式及處所
領取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
1、以購買一份為限。﹝不予退還﹞。
其他:
1、投標廠商資格及押標金不得以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代替。
2、廠商對於招標或契約文件規定有爭議時,得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提出異議或申訴。
3、如因天然災害而停止上班時,截標、開標時間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原訂時間辦理。
4、公報如有漏刊、誤刊,以本公告為準。
5、餘詳如招標文件。
6、本所政風室電話:(08)7962610#141
#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本案為限制性招標準用最有利標。一次投標分段開資格、規格、價格標。
投標廠商資格審查合格後待機關通知評選時間選出優勝廠商後在與優勝廠商開價格標。
#本案可為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家數限制為2家。
#本案預算為新台幣6,235萬6,621元整【內政部營建署補助款5,200萬,配合款846萬5,116元整,自籌款189萬1,505元整】預算編列須納入工程費、設計監造服務費及專案管理服務費等,專案管理服務非內政部營建署補助項目,故專案管理服務費全由公所自籌款辦理。
#此案重新更正招標文件內文,補充於「評選須知」部分,並新增送營建署審查版之圖書可供參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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