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機關地址
905 屏東縣 里港鄉 永春村中山路104號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金額為標餘款並外加新台幣355萬1,000元,擴充期間為開工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項目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里港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5屏東縣里港鄉永春村中山路10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300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77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7/3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5屏東縣里港鄉永春村中山路104號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立案合格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且非政府採購法拒絕往來廠商及政府機關停權停業之廠商。
附加說明
1.完工時無條件交付行車紀錄器電子檔紀錄、開工至驗收付款相關資料掃描檔予機關(行動硬碟)。
2.本案作業如因廠商維護缺失或作業不良或任何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損害人民生命財產或其他權益,致使國家負擔損害賠償責任時,由廠商負責。
3.每月10日前向設計監造單位提送前1月之工作報表,其內容包含巡查簽到、混凝土料單、成果報告表(已完成施工項目、前中後照片、經費統計)與其他應提供資料,審查後交予機關。未期限內提送,每次扣罰2,000元。
4.保險日數不足,除罰款每日保險費用外,懲罰不足費用1倍。
5.乙方如未依本契約規定辦理,除另有規定者外,甲方得依實情酌予罰款品質管理費之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與逾期違約金分開計算)。
6.本工程無保固。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