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4屏東縣九如鄉九如路2段416號
廠商資格摘要
1.經政府登記有案,無不良紀錄,執業中之結構、土木技師事務所或工程顧問公司(如為工程顧問公司其主持人或是成員需有結構或土木技師執照)或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個人或聯合事務所。
2.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營(執)業範圍應包含提供土木、結構、建築師事務所(擇一即可)等科別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等服務,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說明、評選(審)須知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所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
(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倂延至該延長後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
(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標時間。
2.請投標廠商隨時注意是否有修正招標公告。
3.本採購案標價請依公共工程建造費用百分比法填寫,其中公共工程之預算經費(不含營造綜合保險費及營業稅)為新臺幣28,360,392元,廠商標單標價總額填寫不得超過9.3%(即新臺幣2,637,000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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