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8屏東縣長治鄉進興村潭頭路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8屏東縣長治鄉進興村潭頭路1號
履約期限
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機構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1.基本資格,符合下列條件者:
(1)依法登記之建築師事務所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
(2)依法登記之工程顧問公司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
2.應繳交資料:
(1)屬建築師事務所者:開業證書、110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屬工程顧問公司者:「開業證書」、「設立登記證及營業登記證」或「公司執照」或「技師執業執照及公會會員證」,此外尚須須領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公會或地方公會會員證。
(2) 前項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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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公司及商業於該日起辦理變更登記時,毋須繳回作廢」。)※因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投標如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作為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為不合格標。
(3)最近一期繳稅資料: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
附加說明
本案服務費為建造費百分之玖點捌至捌點貳,總工程經費5,600萬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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