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151001 已截止

恆春鎮公所民國105年日曆

屏東縣恆春鎮公所 公告日:104/12/07 截止日:104/12/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1,50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4/12/11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屏東縣恆春鎮公所
機關代碼 3.76.53.5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行政室 蔡雯潔
聯絡電話 (08)8898112#260
機關代碼 3.76.53.54
單位名稱 屏東縣恆春鎮公所
機關地址 946屏東縣恆春鎮城南里天文路1號
聯絡人 行政室 蔡雯潔
聯絡電話 (08)8898112#260
傳真號碼 (08)8880354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4/1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恆春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46屏東縣恆春鎮城南里天文路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壹百元整,親自本所收發室購買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4/12/11 17:00
開標時間 104/12/14 10:30
開標地點 946屏東縣恆春鎮城南里天文路1號1樓鄉親接待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柒萬伍仟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46屏東縣恆春鎮城南里天文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104/12/30前印製完成並送達恆春鎮公所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設立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具有印刷相關性質,具有合法證照,登記有案之廠商,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以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未逾有效期限)。 2.廠商納稅證明: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請詳閱投標須知,文件不齊或逾時投標請自行負責。 2.經驗收合格無誤後且無其他待處理事項,於廠商交貨後一個月內支付貨款。 3.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4.開(截)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上級機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時,則開(截)標順延至上班日。 5.本所得將不良廠商列為拒絕往來戶,並提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6.本須知未載明之事項,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7.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規定,第一次開標,因未達三家而流標者,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得予縮減,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8.得標廠商依規定繳交履約保證金至決標金額1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恆春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0825、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4/12/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3.5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行政室 蔡雯潔
聯絡電話
(08)8898112#260
機關代碼
3.76.53.54
單位名稱
屏東縣恆春鎮公所
機關地址
946屏東縣恆春鎮城南里天文路1號
聯絡人
行政室 蔡雯潔
聯絡電話
(08)8898112#260
傳真號碼
(08)8880354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4/1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恆春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46屏東縣恆春鎮城南里天文路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壹百元整,親自本所收發室購買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4/12/11 17:00
開標時間
104/12/14 10:30
開標地點
946屏東縣恆春鎮城南里天文路1號1樓鄉親接待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柒萬伍仟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46屏東縣恆春鎮城南里天文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104/12/30前印製完成並送達恆春鎮公所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設立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具有印刷相關性質,具有合法證照,登記有案之廠商,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以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未逾有效期限)。 2.廠商納稅證明: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請詳閱投標須知,文件不齊或逾時投標請自行負責。 2.經驗收合格無誤後且無其他待處理事項,於廠商交貨後一個月內支付貨款。 3.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4.開(截)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上級機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時,則開(截)標順延至上班日。 5.本所得將不良廠商列為拒絕往來戶,並提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6.本須知未載明之事項,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7.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規定,第一次開標,因未達三家而流標者,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得予縮減,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8.得標廠商依規定繳交履約保證金至決標金額1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恆春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0825、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4/12/11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620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39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60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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