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46屏東縣恆春鎮城南里天文路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壹佰元整,親至本所收發室購買
開標地點
946屏東縣恆春鎮城南里天文路1號一樓鄉親接待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46屏東縣恆春鎮城南里天文路1號 恆春鎮公所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資格:
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涉專業技師簽證業務者,應有專業技師協同並須持有下列之有效證件:
(1)建築師開業證書(2)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應附文件:應繳交申報書、核定通知書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自然人繳納綜合所得稅證明者: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繳稅證明。前項第2及3款,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之證明文件,前述證明文件未經出具單位蓋章者無效。上開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請詳閱投標須知,文件不齊或逾時投標請自行負責。
2、工程內容查詢請洽工程業務單位,餘詳工程投標須知及施工說明書。
3、開(截)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上級機關宣佈停止上班上課時,則開(截)標順延至上班日。
4、本所得將不良廠商列為拒絕往來戶,並提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5、資格審查後於擇期召開評選(審)時間。評選(審)入選後,辦理議價。
6、本勞務估驗次數,依據契約第五條規定辦理估驗。
7、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於每日辦公時間內逕向本所行政室購領。
(2)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1日止,自行連結「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電子檔案。
(3)招標文件費:光碟片乙份新台幣100元整。
8、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業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業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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