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46屏東縣恆春鎮城南里天文路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壹佰元整,親至本所收發室購買
開標地點
946屏東縣恆春鎮天文路1號一樓鄉親接待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46屏東縣恆春鎮城南里天文路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依技術顧問機構管理辦法領有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登記證之顧問機構;政府立案之技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工程保固期限為0年,估驗次數1次。
2、投標廠商請詳閱投標須知,文件不齊或逾時投標請自行負責。
3、工程內容查詢請洽工程業務單位,餘詳工程投標須知及施工說明書。
4、開(截)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上級機關宣佈停止上班上課時,則開(截)標順延至上班日。
5、本所得將不良廠商列為拒絕往來戶,並提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6、本勞務結算驗收後,經費俟上級補助款核撥本所後,再行支付。
7、本案資格標審查後當日召開評選(審)。評選(審)入選後,另辦議價。
8、本案預算未經立法通過前,本所得保留決標,俟立法程序通過後,再行決標程序。若預算無法通過法定程序時,再依屏府指示辦理標案保留或取消事宜。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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