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至財政課出納繳交光碟費新台幣50元後至行政室總務領取招標文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0屏東縣潮州鎮中山路38號(行政室收發)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圖書出版業、圖書批發業、書籍、文具零售業或得以出版、販售圖書等與招標標的相關業者,持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資格證明文件,投標時得以影本代替,但主辦財物採購機關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正本供憑查驗。前項各款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所出納繳納文件費後,至總務領取。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親購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50元整,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自行連結http://www.geps.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繳費下載電子檔案。【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以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第五三號屏東縣潮州鎮公所投標專用信箱或上班時間內親自送達屏東縣潮州鎮公所收發文室(屏東縣潮州鎮中山路三八號)。 【開標時間、地點】:詳如招標公告。決標方式: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限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案始得採行)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備註:1.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其他天然災害)並經本所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保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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