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至財政課出納繳交新台幣200元整後於總務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05/11/01起至106/01/31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2、最近期納稅證明(新設立者,可憑稅捐機關之有關證明文件)。3、投保證明。4、員工健康檢查紀錄。5、營養師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所出納繳納文件費後,至總務領取。 【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縣潮州鎮中山路三八號本所行政室總務(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親購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200元整,郵購者文件費以郵局匯票及另加附回郵;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自行連結http://www.geps.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繳費下載電子檔案。【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以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第五三號屏東縣潮州鎮公所投標專用信箱或上班時間內親自送達屏東縣潮州鎮公所收發文室(屏東縣潮州鎮中山路三八號)。
決標方式:詳如投標須知及附件~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檢舉電話與信箱:法務部調查局(02)2918888.新店郵政60000信箱。屏東調查站(08)7368888屏東郵政60000信箱。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08-7335620
備註:1.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其他天然災害)並經本所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0825、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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