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272號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272號(1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272號
廠商資格摘要
(1)信⽤證明。
(2)最近⼀期完稅證明。
(3)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者,需完整登載營業項目⽬資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可透過經濟部-商⼯查詢服務查詢(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classNAction.do?method=list&pkGcisClassN=4)。
(4)投標廠商之資格:經營儀器、精密儀器,或實驗室設備等製造、販賣或供應服務等與本案相關之行業。
(5)儀器規格中文及英文說明書、原廠儀器型錄(影本),須依規格說明書之品項順序,於型錄或規格上以螢光筆標示⽰相對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親自⾃購領:⾃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或收件⽇⽌,上午8時⾄12時,下午1時30分⾄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除外),⾄本中心⼼品質管理課出納,繳納文件費(光碟片1張)或購圖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公告⽇起⾄截⽌投標⽇⽌,依照「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招標文件(光碟片乙⼄張)、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市⾃由路272號4樓本中⼼品質管理課出納(請⾃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公告⽇起⾄開標前一⼀⽇⽌,⾃⾏連結http://www.geps.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繳費並下載電⼦檔案(下載費用⽤新台幣:50元)。
4.工⼯ 本 費:必購招標文件(光碟片1張)新台幣50元,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信封並貼足⾜掛號郵資(新台幣30元)填寫收件人⼈姓名及地址。
5.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掛號或快捷寄達屏東縣檢驗中⼼(地址:屏東市⾃由路272號4樓)或上班時間內派專⼈送達屏東縣檢驗中⼼品質管理課。
6.其他:截⽌投標⽇為辦公⽇,而⽽該⽇因故(如天然災害)停⽌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投標時間者,截⽌投標、開標時間順延⾄其次⼀辦公⽇同⼀時間截⽌投標及開標。
7.廠商對本採購內容若有疑義、異議,請洽本中⼼食品檢驗課陳先生⽣(電話08-7370002,分機161-164)。
8.本案付款⽅式:
(1)得標廠商以正式公文函送本中心。(以公文日期為履約完成日期)
(2)驗收程序合格後無待解決之事項。
(3)本案經費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助,須待補助經費挹注後(依據經費撥入本中心公文之日期及文號)始進行付款作業。
9.招標方式: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