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政府 /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領或通訊購買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郵資72元,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1號(發包中心科)或以郵遞寄嘉義縣朴子郵政第80號信箱。
履約期限
工程設計及監造履約期間自甲方決標之日起至完成履約各項工作之日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核准設立之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聘有土木或結構技師者),並經本府審查合格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公告事項:
1.既有監測儀器監測1年:新臺幣360,000元整
(包含7處傾斜觀測管及9處地下水位觀測井等2種,預計各處每種既有監測分別各監測24次;其中7處傾斜觀測管皆兼水位觀測井,傾斜觀測管監測費(含資料分析與判讀)每次1,500元、地下水位監測及資料分析每次費用500元,採固定費用給付並依實際監測次數覈實結算計價)
2.地質鑽探及試驗費:新臺幣450,000元整
(總深度150公尺,每公尺鑽探及試驗費用為3,000元不隨標比調整,並依實際鑽探深度覈實支付)
3.設置傾斜觀測管兼水位觀測井2孔(含監測1年):新臺幣166,000元整。
(其中安裝設置費每公尺700元,預計總深度共計100公尺,預計每孔各監測24次,其中傾斜觀測管監測費(含資料分析與判讀)每次1,500元、地下水位監測及資料分析每次費用500元,採固定費用給付並依實際設置長度及監測次數覈實結算計價)
4.地下水含水層檢測2孔(含資料分析與判讀):新臺幣100,000元。
(每孔檢測費用為50,000元,採固定費用給付並依實際檢測情況覈實結算計價)
5.地電阻探測2次(含資料分析與判讀):新臺幣960,000元。
(探測總長度共計1,600公尺,辦理探測費用每公尺為600元不隨標比調整,並依實際探測長度覈實結算計價)
6.復建成果監測分析與回饋(為期2年):新臺幣300,000元。
(分2期辦理給付,每次給付費用為150,000元,每期須辦理為期1年滑動監測、水位監測及資料分析,監測及資料分析每2月辦理1次,監測原則上包含9處傾斜觀測管及11處地下水位觀測井等2種監測,但實際監測則依監測設施功用狀況而定)
7.預算金額為6,000,593元,勘測設計及監造服務費用採建造百分比法計算,第一級服務費率最高以建造費用10.5%計算;其中預算金額包括「既有監測儀器監測」新臺幣360,000元、「地質鑽探及試驗費」新臺幣450,000元、「設置傾斜觀測管兼水位觀測井2孔(含監測1年)」新臺幣166,000元整、及「地下水含水層檢測2孔」新臺幣100,000元整、「地電阻探測2次」新臺幣960,000元整及「復建成果監測分析與回饋(為期2年)」新臺幣300,000元整。
8.本案於招標文件一併公開前階段辦理「嘉義縣蘇力颱風C1類復建工程(149甲線50K)」地質調查與邊坡監測之成果
※履約期限;工程設計及監造履約期間自甲方決標之日起至完成履約各項工作之日止。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府員工消費合作社 。
※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
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1號(發包中心科)或以郵遞寄嘉義縣朴子郵政第80號信箱。
※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廢止,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本府發包中心科(電話:05-3620123轉271、傳真:05-3620092)
※本府提供審查投標廠商證件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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