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22嘉義縣大林鎮平林里民權路8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及負責人印鑑印模單正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營業稅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影本,不及者以上一期替代)
(4)旅行商業公會會員證影本。(須與正本相符)
(5)乙種以上旅行社執照影本。(須與正本相符)
(6)於經濟部或財政部網頁列印設立證明影本。(須與正本相符)
(7)旅行社投保旅遊綜合險保單影本。
(8)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查詢日期為截標前6個月內)
(9)活動企劃書(請備10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招標方式為: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
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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