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221-2 已截止

朴子國中107學年度三年級校外教學參觀活動案

嘉義縣立朴子國民中學 公告日:107/03/14 截止日:107/03/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1,032,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03/26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嘉義縣立朴子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76.50.96.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1 - 旅館及其他住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志榮
聯絡電話 (05)3792201#203
機關代碼 3.76.50.96.12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613嘉義縣朴子市大同路245號
聯絡人 陳志榮
聯絡電話 (05)3792201#203
傳真號碼 (05)370517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32,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4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立朴子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26 17:00
開標時間 107/03/27 10:00
開標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大同路24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大同路24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9月12-14日、9月19-21日及9月26-28日三擇一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旅行業或與旅遊相關行業。「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請勿檢附。(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5)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旅行業執照影本(6)旅行業責任保險單及履約保證保險單(需符合「旅行業管理規則」第53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由廠商提出企劃書及報價供需求單位擇符合需要通知廠商辦理比價或議價。 ※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或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不予減價機會。 ※廠商應附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廢止,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立朴子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2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0.96.1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志榮
聯絡電話
(05)3792201#203
機關代碼
3.76.50.96.12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613嘉義縣朴子市大同路245號
聯絡人
陳志榮
聯絡電話
(05)3792201#203
傳真號碼
(05)3705175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32,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4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立朴子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26 17:00
開標時間
107/03/27 10:00
開標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大同路24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大同路24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9月12-14日、9月19-21日及9月26-28日三擇一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旅行業或與旅遊相關行業。「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請勿檢附。(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5)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旅行業執照影本(6)旅行業責任保險單及履約保證保險單(需符合「旅行業管理規則」第53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由廠商提出企劃書及報價供需求單位擇符合需要通知廠商辦理比價或議價。 ※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或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不予減價機會。 ※廠商應附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廢止,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立朴子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26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9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3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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