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嘉義縣朴子市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50.7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工務課:薛淳融 |
| 聯絡電話 | (05)3795102#613 |
| 機關地址 | 613嘉義縣朴子市竹圍里四維路一段551號 |
| 傳真號碼 | (05)370835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於履約期間經機關評估廠商無重大缺失者且配合度及成效良好,甲方得與乙方依本契約內容(各施作項目及單價)辦理後續擴充,其後續擴充之金額設計監造費不超過總預算金額,其辦理期間為1年。並依擴充數量合理延長工期且依實作數量計價。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1 內政部 |
| 補助金額 | 9,857,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9,857,000元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5/2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5元 |
| 文件代收費 | 13元 |
| 總計 | 28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嘉義縣朴子市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本所二樓行政室領(投)標處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1.標函費每份新台幣500元整。2.持悠遊卡臨櫃繳納或至本所市庫-「嘉義縣朴子市農會」繳款,再憑收據領取標函乙份。3.郵購者需附郵政匯票及回郵信封並貼足回郵。4.其他詳見附加說明。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6/06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6/07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所二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避免廠商未依契約履行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所二樓行政室領(投)標處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訂約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金額用罄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凡領有工程顧問公司、土木技師或大地技師事務所、相關技師事務所具有下列證件經本所審查合格者: 1.採電子領標者請檢附電子領標憑據。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納稅證明資料(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4.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技師等事務所免附) 【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替該證明(如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s://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列印商工登記資料。)】。 5.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應與正本相符)。 6.工程顧問公司須檢附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 7.技師執業證照。 8.切結書1(自行執業)。 9.切結書2(受聘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0.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11.公司內需有人員取得市區道路無障礙講習結業證書。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及文件售價與付款方式:凡合於規定之廠商可自111年05月24日至111年06月06日,以電子領標方式(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或向本所2樓行政室領(投)處領取繳款書(標函費新台幣500元整)後,持悠遊卡臨櫃繳納或至本所市庫-「嘉義縣朴子市農會」繳款,再憑收據領取標單乙份。郵購者需附郵政匯票及回郵信封並貼足回郵。〈因配合本所市庫之金融機構作業時間,故現場購買時間為每日上午09:00 ~ 12:00,下午01:00 ~ 03:00止〉。 二、收受報價單或服務建議書方式及地點: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111年06月06日17時前掛號寄達「嘉義縣朴子市竹圍里四維路一段551號嘉義縣朴子市公所」或辦公時間內專人送達嘉義縣朴子市公所2樓行政室領(投)處,逾時無效。 三、開標地點:本所2樓開標室。開標當日早上10時先審查廠商資格文件,資格不合於招標文件之規定者,其他部分不予審查,另擇期通知資格合於招標文件之規定者於本所3樓小型會議室審查服務建議書、15分鐘簡報、10分鐘詢答,議價日期及時間另行通知,簡報順序依投標收件時間次序排序。 四、押標金:免繳;履約保證金:新臺幣50萬元整。 五、其他: 1.本案為開口契約。 2.本案補助機關為內政部,總工程預算概估為新台幣1億5,000萬元整(包含上級補助款及本所自籌款所執行之工程案件)。 3.本案後續擴充內容:於履約期間經機關評估廠商無重大缺失者且配合度及成效良好,甲方得與乙方依本契約內容(各施作項目及單價)辦理後續擴充,其後續擴充之金額設計監造費不超過總預算金額,其辦理期間為1年。並依擴充數量合理延長工期且依實作數量計價。 4.履約期限:自訂約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金額用罄,但履約期間委託案件總金額已接近總預算金額時,甲方得以書面通知乙方結束委託設計關係,另案辦理發包;監造履約期間至甲方委託乙方監造之工程最終案件驗收結案為止。 5.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檢附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6.開標當日遇議比減價時,非廠商負責人到場,由代理人或代表人參加須檢附授權書,廠商未到場或未檢附授權書者視同放棄議比減價權利。 7.得標廠商繳交押標金、保證金交付金融機構支票或本票者,均須繳納每張代收票據手續費10元。 8.流標、廢標等原因辦理重新招標時,廠商可憑原繳款收據或電子領標憑據,至本所領取標函。 9.投標廠商人工領取招標文件時,請自行檢視招標文件書表,是否齊全,倘有短缺情形,請即向本所2樓行政室領(投)處補發。 10.開標日主辦機關所在地因颱風天或其他因素等停止辦公或截止投標日順延影響無法開標時,順延至次辦公日同一時間開標。 11.其他詳見投標須知。 1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207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嘉義縣朴子市公所政風室(地址:613006嘉義縣朴子市竹圍里四維路一段551號、電話:05-3705815)。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嘉義縣朴子市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6/0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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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嘉義縣朴子市公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