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16615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8月23日豪雨災害復建工程(H3類)委託勘測設計及監造服務案契約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決標日:107/12/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向仁典結構技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283,664
原始預算
$ 7,497,472
底價金額
$ 7,283,664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0.6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嘉苹
聯絡電話 (05)2611010#329
機關代碼 3.76.50.64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
聯絡人 陳嘉苹
聯絡電話 (05)2611010#329
傳真號碼 (05)261614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0 嘉義縣政府
補助金額 7,497,472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0元
系統使用費 40元
文件代收費 20元
總計 46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嘉義縣竹崎鄉中山路59號3F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函費新台幣捌佰元整,開單至公庫繳納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15 17:00
開標時間 第一階段資格標審查:107年11月16日上午9點整本所發包中心。 第二階段廠商簡報時間:本所擇期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至本所簡報。
開標地點 本所開標室(嘉義縣竹崎鄉中山路59號3F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寄達本所(嘉義縣竹崎鄉中山路59號3F發包中心)或專人送達本所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契約內容不完全符合本所需求。
廠商資格摘要 一、凡合於規定之土木技師事務所或領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之相關顧問公司或依法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經本所審查合格者並具以下證件: 1、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3、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等)。4、服務建議書(企劃書)15份。5、廠商信用之證明: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6、切結書(一)、(二)(無附者以無效標處理)。7、(1)工程顧問公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技師證書;(2)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技師證書。 二、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機關辦理採購依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廠商投標未參與開標如有比減價時未在場者視同放棄;另有參加者應依「委託代理授權書」之注意事項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等文件)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或郵購。(嘉義縣竹崎鄉中山路59號3F發包中心)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投標時,得檢附電子繳交憑據影本於證件標封內(電子領標費用收據),以利本所查詢。 3.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寄達本所(嘉義縣竹崎鄉中山路59號3F發包中心)或專人送達本所發包中心,逾期無效。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函費新台幣捌佰元整。
押標金額度 免押標金。
其他 採購契約範本在本所發包中心任供閱覽,其他詳如投標須知。
付款方式 驗收合格,備齊請款文件書據,送請機關結付工程款。機關應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 30工作天內審核完成並送補助機關請款,俟補助款到所後10日工作天內一次或分次無息付清款項 (依契約規定) 。 竹崎鄉公所政風室電話:05-2611010轉150 ※廠商於決標前不得與委員就本採購有接洽、請託、關說、行賄或施壓之情形。廠商有上述情形之ㄧ者,適用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七款規定。」如接獲委員通知廠商有上開情形,機關可依政府採購法第十六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作成紀錄,並經委員確認後,依個案事實及上開招標文件規定,就該廠商所投之標不予開標、不予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0.6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嘉苹
聯絡電話
(05)2611010#329
機關代碼
3.76.50.64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
聯絡人
陳嘉苹
聯絡電話
(05)2611010#329
傳真號碼
(05)261614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0 嘉義縣政府
補助金額
7,497,472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0元
系統使用費
40元
文件代收費
20元
總計
46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嘉義縣竹崎鄉中山路59號3F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函費新台幣捌佰元整,開單至公庫繳納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15 17:00
開標時間
第一階段資格標審查:107年11月16日上午9點整本所發包中心。 第二階段廠商簡報時間:本所擇期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至本所簡報。
開標地點
本所開標室(嘉義縣竹崎鄉中山路59號3F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寄達本所(嘉義縣竹崎鄉中山路59號3F發包中心)或專人送達本所發包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契約內容不完全符合本所需求。
廠商資格摘要
一、凡合於規定之土木技師事務所或領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之相關顧問公司或依法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經本所審查合格者並具以下證件: 1、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3、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等)。4、服務建議書(企劃書)15份。5、廠商信用之證明: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6、切結書(一)、(二)(無附者以無效標處理)。7、(1)工程顧問公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技師證書;(2)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技師證書。 二、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機關辦理採購依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廠商投標未參與開標如有比減價時未在場者視同放棄;另有參加者應依「委託代理授權書」之注意事項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等文件)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或郵購。(嘉義縣竹崎鄉中山路59號3F發包中心)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投標時,得檢附電子繳交憑據影本於證件標封內(電子領標費用收據),以利本所查詢。 3.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寄達本所(嘉義縣竹崎鄉中山路59號3F發包中心)或專人送達本所發包中心,逾期無效。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函費新台幣捌佰元整。
押標金額度
免押標金。
其他
採購契約範本在本所發包中心任供閱覽,其他詳如投標須知。
付款方式
驗收合格,備齊請款文件書據,送請機關結付工程款。機關應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 30工作天內審核完成並送補助機關請款,俟補助款到所後10日工作天內一次或分次無息付清款項 (依契約規定) 。 竹崎鄉公所政風室電話:05-2611010轉150 ※廠商於決標前不得與委員就本採購有接洽、請託、關說、行賄或施壓之情形。廠商有上述情形之ㄧ者,適用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七款規定。」如接獲委員通知廠商有上開情形,機關可依政府採購法第十六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作成紀錄,並經委員確認後,依個案事實及上開招標文件規定,就該廠商所投之標不予開標、不予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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