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嘉義縣東石鄉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50.59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蕭奕棋 |
| 聯絡電話 | (05)3732201#61 |
| 機關代碼 | 3.76.50.59 |
| 單位名稱 | 行政課 |
| 機關地址 | 614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3號 |
| 聯絡人 | 蕭奕棋 |
| 聯絡電話 | (05)3732201#61 |
| 傳真號碼 | (05)373462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3,177,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45.4.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 |
| 補助金額 | 3,177,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2/0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3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3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5元 |
| 總計 | 34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嘉義縣東石鄉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614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3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本所行政課索取繳款書300元,至農會繳納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2/22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12/23 09:00 |
| 開標地點 | 614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3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614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3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資格:凡領有下列証件經本所屬查合格者。 基本資格: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園藝事業者、景觀工程業或環境清潔業,無不良記錄者。 證明文件: 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 (1)專業營造業登記。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專業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4)需附廠商切結書。 2.園藝事業者: (1)設立或登記證。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需附廠商切結書。 3.景觀工程業: (1)設立或登記證。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需附廠商切結書。 4.環境清潔業: (1)設立或登記證。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需附廠商切結書。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本所行政課 ﹝公開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自105年12月09日起至105年12月22日下午五時止,向本所行政課﹝嘉義縣東石鄉東石村三號﹞領取標函費新台幣參佰元整繳納聯單,逕向公庫繳納後,再憑收據領取標單乙份,﹝郵購者自備回郵,自105年12月09日起至105年12月22日下午17時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標系統)之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貨篡改)。合約稿在本所行政課任供閱覽。 |
| 開標地點_2 | 本所二樓開標室。 |
| 付款方式 | 驗收後付款,驗收工作範圍與驗收標準詳如勞務採購規範。 分期付款,各階段付款規定如下。 第一期(106年1月1日至106年2月29日): 雙方簽訂協議後,廠商應配合工作預定進度編製每月支用預算明細表(標餘款不得列計,雜支應按月平均分配)。 第二期(106年3月1日至106年4月30日): 廠商應於106年3月10日前提出前一期相關工作報表、支出明細表與支出憑證等相關文件,送機關審核驗收後撥付前期款項。 第三期(106年5月1日至106年6月30日) : 廠商應於106年5月10日前提出前一期相關工作報表、支出明細表與支出憑證等相關文件,送機關審核驗收後撥付前期款項。 第四期(106年7月1日至106年8月31日) : 廠商應於106年7月10日前提出前一期相關工作報表、支出明細表與支出憑證等相關文件,送機關審核驗收後撥付前期款項。 第五期(106年9月1日至106年10月31日) : 廠商應於106年10月10日前提出前一期相關工作報表、支出明細表與支出憑證等相關文件,送機關審核驗收後撥付前期款項。 第六期(106年1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廠商應於106年11月10日前提出前一期相關工作報表、支出明細表與支出憑證等相關文件,送機關審核驗收後撥付前期款項。 本計畫執行結束時,廠商應於107年1月5日前提出第六期相關工作報表、支出明細表與支出憑證等相關文件,送機關審核驗收後撥付前期款項,倘逾期未送,逾期期間相關工作費用,由廠商自行負擔。 |
| 其他說明 | 投標廠商需將外標封廠商名稱、地址填寫清楚,於投標截止期限(105年12月22日下午五時止)以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本所行政課,逾期無效。 3.廠商未到現場自動放棄減價權利。 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一)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及傳真: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05)3620123轉496、傳真:(05)3620008。 (二)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電話及傳真: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三)嘉義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5)3620012、信箱:朴子郵局60000號信箱。 (四)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嘉義縣東石鄉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2/22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