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10 已截止

107年度嘉義縣災害防救深耕第三期計畫委託專業服務案

嘉義縣消防局 公告日:107/02/12 截止日:107/03/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4,52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03/0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嘉義縣消防局
機關代碼 3.76.50.2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2 - 針對整個社區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蕭順仁
聯絡電話 (05)3620233#323
機關代碼 3.76.50.20
單位名稱 嘉義縣消防局
機關地址 612嘉義縣太保市安仁里祥和二路東段6號
聯絡人 蕭順仁
聯絡電話 (05)3620233#323
傳真號碼 (05)362137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52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08年度預算金額511萬1,000元整,109年度預算金額544萬6,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 內政部
補助金額 4,068,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消防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05 17:00
開標時間 107/03/06 10:00
開標地點 612嘉義縣太保市安仁里祥和二路東段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2嘉義縣太保市安仁里祥和二路東段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後至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公私立大學,或其他經政府機關核准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2) 國內大專院校需檢附學校同意辦理本局委辦專案之同意書;其他經政府機關核准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應繳證件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限學術或非營利機構);切結書;委託代理(出席/使用印章)授權書等。 (3) 計畫主持人需具備博士或副教授以上資格,協同主持人需具備博士或助理教授以上資格,研究助理應具備學士或助教以上資格,需檢附學、經歷證明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1.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停用不在採用,僅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應付之廠商登記或 設立之證明文件者為無效,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 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2.本採購案開標倘有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及第57條等情形,需廠商現場提出 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時,投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本局需另行通知者除外。 3.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    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其屬所得稅者,「綜合所得稅納  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均可茲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   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 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 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 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 代表之。 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網站領取. 應檢附領標電子憑證. 本局檢舉單位政風室,檢舉電話05-3621682,傳真053622683,檢舉信箱:嘉義縣太保郵局19號信箱,地址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6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消防局災害管理科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嘉義縣消防局
機關代碼 3.76.50.20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蕭順仁
聯絡電話
(05)3620233#323
機關代碼
3.76.50.20
單位名稱
嘉義縣消防局
機關地址
612嘉義縣太保市安仁里祥和二路東段6號
聯絡人
蕭順仁
聯絡電話
(05)3620233#323
傳真號碼
(05)362137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52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08年度預算金額511萬1,000元整,109年度預算金額544萬6,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 內政部
補助金額
4,068,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消防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05 17:00
開標時間
107/03/06 10:00
開標地點
612嘉義縣太保市安仁里祥和二路東段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2嘉義縣太保市安仁里祥和二路東段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後至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公私立大學,或其他經政府機關核准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2) 國內大專院校需檢附學校同意辦理本局委辦專案之同意書;其他經政府機關核准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應繳證件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限學術或非營利機構);切結書;委託代理(出席/使用印章)授權書等。 (3) 計畫主持人需具備博士或副教授以上資格,協同主持人需具備博士或助理教授以上資格,研究助理應具備學士或助教以上資格,需檢附學、經歷證明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1.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停用不在採用,僅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應付之廠商登記或 設立之證明文件者為無效,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 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2.本採購案開標倘有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及第57條等情形,需廠商現場提出 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時,投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本局需另行通知者除外。 3.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    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其屬所得稅者,「綜合所得稅納  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均可茲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   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 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 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 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 代表之。 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網站領取. 應檢附領標電子憑證. 本局檢舉單位政風室,檢舉電話05-3621682,傳真053622683,檢舉信箱:嘉義縣太保郵局19號信箱,地址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6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消防局災害管理科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05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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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94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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