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5號(2樓行政科)
開標地點
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5號(2樓簡報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5號(1樓收文室_)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繳交其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為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學術研究機關(構)者,應具屬財稅、財務、建築、地政等相關系、所,並應檢具該校或機關(構)出具之同意書。
2.投標廠商為人民團體者,其成立宗旨或任務應具有推動研究財稅、財務、建築、地政等相關項目,並檢具立案證書、組織章程、最近一期結算申報書文件。
3.投標廠商為財團法人者,其成立宗旨或任務應具有推動研究財稅、財務、建築、地政等相關項目,並應檢具法人登記證、組織章程、最近一期完稅證明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或前2項規定完稅證明以外之相關替代文件。
接續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承上(廠商資格摘要)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聲明書第1項至第13項應逐項填寫,如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者,聲明書第11項亦應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三)其他文件:
1.保密切結書、切結書1。
2.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註: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案,如勾選本項者,請依GPA第3條規定,妥適考量本須知第16點之勾選)。
3. 配合資通安全管理法之實施,廠商於投標時應提供以下規定之證明文件:
(1)廠商辦理受託業務之相關程序及環境,應具備完善之資通安全管理措施或通過第三方驗證,經填具本局「資安管理作業自我評估表」以自評,本局得以稽核或其他適當方式確認廠商自評情形。
(2)廠商應配置充足且經適當之資格訓練、擁有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或具有類似業務經驗之資通安全專業人員。
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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