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
|---|---|
| 機關代碼 | 3.76.50.1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49 - 其他電腦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吳淑娟 |
| 聯絡電話 | (05)3620909#223 |
| 機關地址 | 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5號 |
| 傳真號碼 | (05)362202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是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預計金額 | 2,10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保留後續擴充之期間為自決標日起2年,其經費為新台幣160萬元整。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9/06/1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是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5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現金30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9/06/29 17:00 |
| 開標時間 | 109/06/30 10:00 |
| 開標地點 | 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5號(2樓簡報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5號(1樓收文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次日起60個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商業或公司登記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電腦、資訊(服務)、軟體等營業項目)。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以上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2)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接續(附加說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承上(廠商資格摘要) 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廠商信用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且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2.投標廠商需提供本案相關證照如下: (1)為使機關核心交換器設備系統組態設定無誤,投標廠商提供網路設備系統工程師相關認證執照如CCNP (Cisco Certified Network Professional)或該設備原廠證照等,以利於建置期間之專業諮詢與問題排除,能恢復網路系統正常運作之能力。 (2)本案建置核心交換器需做資安相關設定,投標廠商須提供資訊安全工程師相關認證執照如CEH(Certified Ethical Hacker)或CISSP(Certified Information Systems Security Professional),以確保投標廠商具備本單位網路系統建置期間之資訊安全監控能力。 (3)為使機關網路設備傳輸無誤及工程維護品質,廠商需有NCC丙級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 (4)投標廠商須提供工安人員證照,確保施工期間之施工安全。 (5)以上證照投標廠商可以同等級性質或以上,並於投標前請與本單位確認後,以利資格審查作業。 3.其他: 配合資通安全管理法之實施,廠商於投標時應提供以下規定之證明文件: (1)廠商應具備完善之資通安全管理措施或通過第三方驗證。 (2)廠商應配置充足且經適當之資格訓練、擁有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或具有類似業務經驗之資通安全專業人員。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聲明書第1項至第13項應逐項填寫,如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者,聲明書第11項亦應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 (四)其他文件: 1.保密切結書。 2.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8493、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9/06/29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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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