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41 已截止 巨額採購

雲林縣環保局辦公廳舍新建工程

💰 預算金額: NT$ 6.07億
⚖️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雲林縣政府 公告日:114/02/13 截止日:114/02/20
⏰ 已截止投標(等待決標或開標結果) 已截止投標
本案投標收件已結束,開標與決標結果將於主管機關公報即時同步 | 截標:2025/02/20 08:30 | 開標:2025/02/20 11: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台幣30,000,000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特殊門檻
⚠️ 訂有特定資格門檻
⚠️ 特定資格 🏗️ 甲級營造 ❄️ 冷凍空調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檢出 1 項關鍵工項/條款
📈 含物調抗通膨款 (2.5%)
包含特規工料或調價保障
⚠️ 本案曾於 2025/02/13 流標(原因: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1 次
【投標先機研判】 前次係因投標家數不足而流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若本案本次屬第二次(含以上)招標,依法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僅一家投標即可開標,競爭阻力顯著降低!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25/02/13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607,043,567
巨額採購

押標金
$ 30,0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4/02/20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雲林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行政科(馬弘任)
聯絡電話 (05)5526323
機關地址 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
傳真號碼 (05)537118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74,098,459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6.49.3.5雲林縣環境保護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於履約期限內,於不逾標餘款(預算金額減決標金額)額度以原訂契約條件及原契約單價增購;與契約相關但非屬契約已有之新增項目,另行議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13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4/02/20 08:30
開標時間 114/02/20 11:00
開標地點 本縣採購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0,000,000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斗六西平路郵局第449號信箱或專人於上班時間送達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600天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A.同時具以下營業項目之廠商得單獨投標: (一)甲等綜合營造業。 (二)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 (三)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四)冷凍空調工程業。 B.分別具以下營業項目之廠商得共同投標(最多4家廠商共同投標),且採共同投標者,應由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 (一)甲等綜合營造業。 (二)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 (三)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四)冷凍空調工程業。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及資格審查表等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呂秋儀,聯絡電話:05-5523220。 二、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三、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四、 (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五、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六、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七、本招標案係壹仟萬元以上程,請投標廠商確依投標須知第八十一點至第八十四點規定辦理。(本招標案有關PCCES格式電標單檔使式,請 http://www.pcc.gov.tw/下載完整版PCCES公共程經費估價系統軟體後,再開啟該檔案操作) 八、特定資格所稱「具有相當實績」及「具有相當財力」如下:   (一)具有相當實績:單獨投標廠商或共同投標之代表廠商: (1)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成國內、外建築工程,各該實績單次契約 工程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或各該實績累計契 約工程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 (2)投標廠商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為(下列擇一) A.依法令規定核給之結算驗收證明書。 B.原始定作人(業主)、總承攬廠商或機關(構)出具之完成證明。 C.契約連同驗收證明文件。 D.其他經機關認可之證明完工金額文件。 (3)工作實績應檢附證明文件,若屬承攬民間實績者,相關證明文件 (如完工或驗收證明文件、使用執照)應經當地法院或民間公證人 認證,無相關實績亦請說明。 (二)具有相當財力:單獨投標廠商或共同投標之代表廠商: 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或經會計師簽 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符合下列情形:  1.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 投標者,不在此限。總負債金額可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 間投資金額。 第一次招標更正招標文件如下: 一、工作實績應檢附證明文件,若屬承攬民間實績者部分,刪除「應經當地法    院或民間公人認證」之文字。 二、 廠商需於申報竣工後45日內取得使用執照文字後加註「(不含審查期間,如涉及建築師需辦變更者,建築師作業時間亦不包含 )」。 三、發包書圖部分酌予調整,如發包書圖修正說明表,另配合發包書圖調整,空白標單亦配合調整。 ※本次招標更正空白標單並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雲林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2/20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雲林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9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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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科(馬弘任)
聯絡電話
(05)5526323
機關地址
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
傳真號碼
(05)5371180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74,098,459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76.49.3.5雲林縣環境保護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於履約期限內,於不逾標餘款(預算金額減決標金額)額度以原訂契約條件及原契約單價增購;與契約相關但非屬契約已有之新增項目,另行議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13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4/02/20 08:30
開標時間
114/02/20 11:00
開標地點
本縣採購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0,000,000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斗六西平路郵局第449號信箱或專人於上班時間送達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600天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A.同時具以下營業項目之廠商得單獨投標: (一)甲等綜合營造業。 (二)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 (三)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四)冷凍空調工程業。 B.分別具以下營業項目之廠商得共同投標(最多4家廠商共同投標),且採共同投標者,應由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 (一)甲等綜合營造業。 (二)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 (三)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四)冷凍空調工程業。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及資格審查表等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呂秋儀,聯絡電話:05-5523220。 二、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三、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四、 (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五、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六、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七、本招標案係壹仟萬元以上程,請投標廠商確依投標須知第八十一點至第八十四點規定辦理。(本招標案有關PCCES格式電標單檔使式,請 http://www.pcc.gov.tw/下載完整版PCCES公共程經費估價系統軟體後,再開啟該檔案操作) 八、特定資格所稱「具有相當實績」及「具有相當財力」如下:   (一)具有相當實績:單獨投標廠商或共同投標之代表廠商: (1)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成國內、外建築工程,各該實績單次契約 工程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或各該實績累計契 約工程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 (2)投標廠商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為(下列擇一) A.依法令規定核給之結算驗收證明書。 B.原始定作人(業主)、總承攬廠商或機關(構)出具之完成證明。 C.契約連同驗收證明文件。 D.其他經機關認可之證明完工金額文件。 (3)工作實績應檢附證明文件,若屬承攬民間實績者,相關證明文件 (如完工或驗收證明文件、使用執照)應經當地法院或民間公證人 認證,無相關實績亦請說明。 (二)具有相當財力:單獨投標廠商或共同投標之代表廠商: 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或經會計師簽 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符合下列情形:  1.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 投標者,不在此限。總負債金額可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 間投資金額。 第一次招標更正招標文件如下: 一、工作實績應檢附證明文件,若屬承攬民間實績者部分,刪除「應經當地法    院或民間公人認證」之文字。 二、 廠商需於申報竣工後45日內取得使用執照文字後加註「(不含審查期間,如涉及建築師需辦變更者,建築師作業時間亦不包含 )」。 三、發包書圖部分酌予調整,如發包書圖修正說明表,另配合發包書圖調整,空白標單亦配合調整。 ※本次招標更正空白標單並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雲林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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