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2B20007 已決標公告

111~112年度雲林縣轄內橋梁安全檢測評估及委託設計監造服務案

雲林縣政府 決標日:111/04/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劦盛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600,000
原始預算
$ 17,6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雲林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養護工程科(黃致達)
聯絡電話 (05)5523401
機關代碼 3.76.49
單位名稱 工務處
機關地址 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
聯絡人 養護工程科(黃致達)
聯絡電話 (05)5523401
傳真號碼 (05)537118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府未來保有得以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本案得擴充上限金額為新臺幣236萬元,且以原契約條件辦理本案道路橋梁安全檢測評估及橋梁維修工程委託設計監造,後續擴充之期間上限至113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上班時間內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300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政府』,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24 08:30
開標時間 111/03/24 10:00
開標地點 本縣採購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斗六西平路郵局第449號信箱或送達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訂約日次日起20日內提送工作計畫書,餘詳如委託技術服務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工程顧問公司(以土木或結構工程之工程技術事項為限,並應與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相符)。 (二)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三)國內各大專院校及研究機構。 (四)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工程顧問公司(以土木或結構工程之工程技術事項為限,並應與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相符):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文件。 (二)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 (2)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文件。 (三)國內各大專院校及研究機構:授權書或同意投標公函(正本)。 (四)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立案證書或主管機關立案證明(影本)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趙純平),聯絡電話:05-5523220。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 130 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七、本案發包預算金額計算如下(發包總經費1,760萬元): 1.橋梁定期檢測10,031,030元整。 2.橋梁特別檢測及詳細檢測1,885,750元整。 3.相關成果報告書製作 220,000元整。 4.第三公正單位品質查證作業費263,900元整。 5.更換檢測橋名牌578,550元整。 6.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費用4,620,770元整。 (橋梁維修工程總經費為新台幣72,000,000元整。另本委託技術服務案預估之工程建造費用為新台幣61,200,000元整。其服務費用之計算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率百分比參考表如下: (1)500萬元以下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9%,監造4.6%。 (2)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6%,監造4.4%。 (3)1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0%,監造3.9%。 (4)5000萬元至1億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4.3%,監造3.3%。 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發包預算金額新台幣4,620,770元整,係依前條百分比參考表值乘以統一比率百分之捌拾伍訂定。) 八、本案採固定金額決標。 九、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十、工程案須依據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之工程價格資料庫作業辦法第三條第三項規定辦理,其綱要編碼正確率須達70%,細目編碼正確率須達40%,未依此辦理,將依契約規定辦理扣罰。 十一、本案為分年編列預算執行案,111年編列預算金額為新台幣800萬元,廠商依規定至多請領金額為新台幣800萬元,剩餘新台幣960萬元由112年編列預算支應。 十二、預算金額如因立法程序遭刪除,就不足金額之情形,機關得部分終止合約,廠商不得向機關求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雲林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24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雲林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養護工程科(黃致達)
聯絡電話
(05)5523401
機關代碼
3.76.49
單位名稱
工務處
機關地址
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
聯絡人
養護工程科(黃致達)
聯絡電話
(05)5523401
傳真號碼
(05)537118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府未來保有得以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本案得擴充上限金額為新臺幣236萬元,且以原契約條件辦理本案道路橋梁安全檢測評估及橋梁維修工程委託設計監造,後續擴充之期間上限至113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上班時間內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300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政府』,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24 08:30
開標時間
111/03/24 10:00
開標地點
本縣採購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斗六西平路郵局第449號信箱或送達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訂約日次日起20日內提送工作計畫書,餘詳如委託技術服務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工程顧問公司(以土木或結構工程之工程技術事項為限,並應與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相符)。 (二)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三)國內各大專院校及研究機構。 (四)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工程顧問公司(以土木或結構工程之工程技術事項為限,並應與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相符):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文件。 (二)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 (2)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文件。 (三)國內各大專院校及研究機構:授權書或同意投標公函(正本)。 (四)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立案證書或主管機關立案證明(影本)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趙純平),聯絡電話:05-5523220。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 130 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七、本案發包預算金額計算如下(發包總經費1,760萬元): 1.橋梁定期檢測10,031,030元整。 2.橋梁特別檢測及詳細檢測1,885,750元整。 3.相關成果報告書製作 220,000元整。 4.第三公正單位品質查證作業費263,900元整。 5.更換檢測橋名牌578,550元整。 6.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費用4,620,770元整。 (橋梁維修工程總經費為新台幣72,000,000元整。另本委託技術服務案預估之工程建造費用為新台幣61,200,000元整。其服務費用之計算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率百分比參考表如下: (1)500萬元以下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9%,監造4.6%。 (2)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6%,監造4.4%。 (3)1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0%,監造3.9%。 (4)5000萬元至1億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4.3%,監造3.3%。 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發包預算金額新台幣4,620,770元整,係依前條百分比參考表值乘以統一比率百分之捌拾伍訂定。) 八、本案採固定金額決標。 九、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十、工程案須依據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之工程價格資料庫作業辦法第三條第三項規定辦理,其綱要編碼正確率須達70%,細目編碼正確率須達40%,未依此辦理,將依契約規定辦理扣罰。 十一、本案為分年編列預算執行案,111年編列預算金額為新台幣800萬元,廠商依規定至多請領金額為新台幣800萬元,剩餘新台幣960萬元由112年編列預算支應。 十二、預算金額如因立法程序遭刪除,就不足金額之情形,機關得部分終止合約,廠商不得向機關求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雲林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24 08:3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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