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1A40028 已決標公告

雲林溪上游段污水截流-截流淨化工程

雲林縣政府 決標日:108/03/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園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7,021,00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雲林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9
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下水道科(簡宗興)
聯絡電話 (05)5523467
機關代碼 3.76.49
單位名稱 水利處
機關地址 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
聯絡人 下水道科(簡宗興)
聯絡電話 (05)5523467
傳真號碼 (05)537118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5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補助金額 259,957,22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2/25
原公告日 108/0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上班時間內本府政風處或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1,000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政府』,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3/08 08:30
開標時間 108/03/08 10:00
開標地點 本縣採購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000,000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斗六郵政第449號信箱或送達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60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或環境保護工程業。 二、投標時應附證明文件影本: 1.甲等綜合營造業: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2.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 (1)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3.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三、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後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文件。 四、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附加說明第十一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陳佳君),聯絡電話:05-5523220。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30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七、剩餘土石方折價(本工程剩餘土石方料數量32,371M3,其剩餘折價單價固定以71元/M3計,總經費為新台幣2,298,341元整,前述價格皆含運輸堆置、篩選等一切費用,得標廠商每次估驗計價時,應另繳交剩餘土石方折價價值至本府公庫,實際繳交金額依實際結算數量計算,單價不隨標比調整)。 八、本招標案係壹仟萬元以上工程,請投標廠商確依投標須知第八十五點至第八十八點規定辦理。(本招標案有關PCCES格式電子標單檔使用方式,請至http://www.pcc.gov.tw/下載完整版PCCES公共工程經費估價系統軟體後,再開啟該檔案操作) 九、開工之日起600日內完成主體工程並於驗收合格翌日起進入三年效能評估功能驗證階段。 十、本招標案屬工程及礫間三年成效評估併案招標,故分開訂約。 十一、工程經驗實績證明文件(得標廠商需於簽約前要繳交正本查驗) (1)投標廠商於本工程截止投標日前應檢附近10年污水處理廠或現地處理工程結算驗收之證明書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證明文件,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四分之一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二分之一。 (2)如工程係由2家(含)以上共同簽約承攬者,應檢附該契約內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或其他相關證明(可證明其承攬金額)文件,該工程實績金額應按其承攬金額比例折算之。 (3)工程實績表:投標廠商應將其工程實績詳細列表,載明廠商名稱、工程名稱、業主名稱、完工日期、契約結算金額、是否共同承攬、投標廠商承攬金額佔契約金額百分比、工程實績金額與累計工程實績金額等有關資料。 十二、本採購分為主體工程預算金額新台幣288,000,000元、三年成效評估預算金額新台幣29,021,000元,得標廠商須分別製作主體工程契約、三年成效評估契約,辦理保險、稅金、及其他應辦事項。 十三、本次招標不受3家廠商限制。 ※更正事項: 1.補充(1)工程實績表、(2)設備規格表、(3)操作維護工作實績表。 2.本案原訂於108年03月05日上午10時開標,因修正招標文件內容,延至108年03月08日原時間、地點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雲林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08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雲林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9
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下水道科(簡宗興)
聯絡電話
(05)5523467
機關代碼
3.76.49
單位名稱
水利處
機關地址
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
聯絡人
下水道科(簡宗興)
聯絡電話
(05)5523467
傳真號碼
(05)5371180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5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補助金額
259,957,22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2/25
原公告日
108/0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上班時間內本府政風處或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1,000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政府』,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3/08 08:30
開標時間
108/03/08 10:00
開標地點
本縣採購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000,000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斗六郵政第449號信箱或送達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60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或環境保護工程業。 二、投標時應附證明文件影本: 1.甲等綜合營造業: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2.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 (1)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3.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三、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後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文件。 四、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附加說明第十一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陳佳君),聯絡電話:05-5523220。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30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七、剩餘土石方折價(本工程剩餘土石方料數量32,371M3,其剩餘折價單價固定以71元/M3計,總經費為新台幣2,298,341元整,前述價格皆含運輸堆置、篩選等一切費用,得標廠商每次估驗計價時,應另繳交剩餘土石方折價價值至本府公庫,實際繳交金額依實際結算數量計算,單價不隨標比調整)。 八、本招標案係壹仟萬元以上工程,請投標廠商確依投標須知第八十五點至第八十八點規定辦理。(本招標案有關PCCES格式電子標單檔使用方式,請至http://www.pcc.gov.tw/下載完整版PCCES公共工程經費估價系統軟體後,再開啟該檔案操作) 九、開工之日起600日內完成主體工程並於驗收合格翌日起進入三年效能評估功能驗證階段。 十、本招標案屬工程及礫間三年成效評估併案招標,故分開訂約。 十一、工程經驗實績證明文件(得標廠商需於簽約前要繳交正本查驗) (1)投標廠商於本工程截止投標日前應檢附近10年污水處理廠或現地處理工程結算驗收之證明書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證明文件,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四分之一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二分之一。 (2)如工程係由2家(含)以上共同簽約承攬者,應檢附該契約內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或其他相關證明(可證明其承攬金額)文件,該工程實績金額應按其承攬金額比例折算之。 (3)工程實績表:投標廠商應將其工程實績詳細列表,載明廠商名稱、工程名稱、業主名稱、完工日期、契約結算金額、是否共同承攬、投標廠商承攬金額佔契約金額百分比、工程實績金額與累計工程實績金額等有關資料。 十二、本採購分為主體工程預算金額新台幣288,000,000元、三年成效評估預算金額新台幣29,021,000元,得標廠商須分別製作主體工程契約、三年成效評估契約,辦理保險、稅金、及其他應辦事項。 十三、本次招標不受3家廠商限制。 ※更正事項: 1.補充(1)工程實績表、(2)設備規格表、(3)操作維護工作實績表。 2.本案原訂於108年03月05日上午10時開標,因修正招標文件內容,延至108年03月08日原時間、地點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雲林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08 08:3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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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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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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